名人故事:对抗秋冬,我是90后影后春夏
时间: 2023-09-09 21:33:33 人气:73
最近,一个叫做“春夏”的女孩闯入大家的视线,不是因为她的名字特殊,而是因为她因电影处女作《踏血寻梅》而站上香港金像奖领奖台时,才23岁,是金像历史上第一个90后影后。获奖感言里,最令人意外的一句感谢词是:“感谢香港电影,让我有饭吃。”今天小编就来分享名人故事:对抗秋冬,我是90后影后春夏,希望读者喜欢。
名人故事:对抗秋冬,我是90后影后春夏
“第35届香港金像奖最佳女主角——春夏!”
被刘青云念到名字的时候,春夏有点懵。她的圆眼睛睁得大大的,像只无辜的兔子。她陷在座位上,一只手紧握刚拿了最佳编剧奖的导演翁子光,另一只手抓着刚拿了最佳新演员和最佳男配角的演员白只。他们上台领奖时,镜头好几次捕捉到春夏的喜极而泣,现在轮到自己,她有点不知所措。这次和她一起提名的是汤唯、杨千嬅、林嘉欣、张艾嘉,她没想到得奖的是自己。
春夏几乎是蹦着跳上领奖台的,彩色平口连衣裙支楞在瘦削的骨架上。接过刘青云递来的奖杯,她很平静:“感谢香港电影,让我有饭吃,有梦可以做,让我有戏可以拍。”翁子光评价她的“波澜不惊”,在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4月3日得奖当晚,春夏一夜没睡。她在手机上敲了一千多字,详细讲述了自己的获奖感言。颁奖现场太突然,她什么都没准备就上台了。夜深人静,终于可以捋一捋思绪。她的文字依然是清醒的,平和谦虚、不卑不亢,连一点被奖项冲昏头脑的机会都没有给自己。
这个没有经纪公司、没有团队的24岁女生,第一次演电影,第一次提名便拿下最佳女主角,在金像奖的历史上,上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还得追溯到33年前的第二届金像奖,17岁的林碧琪凭借《靓妹仔》拿下最佳女主角。
如果不是《踏血寻梅》,春夏可能还是那个在家闲了大半年的小演员。王佳梅一角,让她一举拿下了包括亚洲电影大奖最佳新演员、韩国富川奇幻电影节影后、第22届香港电影评论学会2015年度最佳女演员、香港电影导演会最佳女主角等众多奖项,她却有些惶恐:“我再也不能像演王佳梅那样百分之百投入一个角色了,我再也不能把一个角色演那么好了。”
春夏是艺名,问及由来,她答:我是一个特别秋冬的人,名字,是一种期待。或许从起了名字的那天起,性格里的秋冬就开始和名字里的春夏对抗,让她的日子风声鹤唳。
味道
“我想死。”
这是《踏血寻梅》里王佳梅的饰演者、演员春夏的最后一句台词。接下来,白只饰演的嫖客将她掐死,再肢解,为她16年的人生画上句点。简单的概括,《踏血寻梅》讲的是大陆援交妹被香港嫖客掐死再肢解的故事,改编自2008年香港发生的真实案件。
在电影里,王佳梅和嫖客丁子聪只见了这一面,之前都是在网上交流。见面后,丁子聪帮王佳梅刮腋毛,对春夏来说,这场戏很重要。作为一个援交妹,她只需要和对方发生关系,像妓女和嫖客一样寡淡。但丁子聪告诉她,他喜欢她。他还吻了她,这触及了王佳梅内心深处。“刮腋毛是一种隐秘而羞耻的行为,这个人跟你走到这么近,已经不仅仅是两性关系了。腋毛不是一个美的概念,对方为你处理这种事情,你难道没有一种依托对方的感觉吗?”在春夏的设定里,刮了腋毛,就有了信任,当她在做爱过程中冒出了死的念头,她就敢对身下那个第一次见面的人说:“我想死。”在春夏看来,王佳梅信天主教,一直痛苦,想自杀而不得,借丁子聪的手掐死自己,是一种解脱。
丁子聪双手环上王佳梅的脖子,用尽全力,关节凸出,青筋毕现,王佳梅在这场欢愉的高潮中走向了死亡,眼泪顺着眼角滑落,她一边哭,一边微笑。她死了。拍完这场戏,春夏哭得有些失控,现场工作人员也都被震撼得留下了眼泪。
死亡的味道并不陌生,如果见过凌晨两三点的香港——我是指,红磡温思劳街那家红茶馆楼下的香港。与灯红酒绿的兰桂坊相比,入夜后的温思劳街静得出奇,这或许与对面的畅行道有关,世界殡仪馆、万国殡仪馆、福泽殡仪馆、九龙公众敛房挨个排开,白日里,这条街摆着齐整的花圈,门店里是厚密而整齐的棺材,空气中纷飞着灰白色纸钱灰烬,入夜后熄了火星,呼吸间也弥漫着一股灯油味。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坐在地上,双目无神,面带绝望,还有人靠着墙,两眼紧闭,似乎随时都会惊醒。
拍《踏血寻梅》的时候,春夏不止一次深夜独步穿过这条街。刚来香港拍戏,她住在红茶馆,时常下楼,加快脚步绕过畅行道,去“7-11”宵夜。香港的路灯是橙色的,微红,像电影胶片般满溢着陈年往事的气息。在这股气息里,春夏闻到了香港的味道——压抑,闻着有些让人喘不过气。生活在这里也未必是幸福的事情吧,她想。
春夏习惯用味道来标记自己待过的城市,北京的记忆是霾,但闻着觉得安心,“我又回来了。”偶尔失眠,逛逛鼓楼大街,发现清洁工24小时都在。落叶成堆,规整摆在街上。她走过去坐在清洁工身旁,一句话也不说,望着背影在心里道再见。鼓楼大街的灯是橘黄色的,暗红渐变成暗黄,在外沿染成一圈光晕。天光大白,邻巷鸡鸣,深吸一口气,这就是生活。
什么时候开始习惯这种味道的呢?或许是无所事事的大半年、窝在胡同宅在家那会儿。睡到自然醒,躺床上望着天花板,简易灯管散发着冷淡寡白的光。不知道为什么灯管中间有一根毛,春夏看得一清二楚。毛被风吹得摇摇晃晃,她的眼珠也跟着摇摇晃晃,毛一动不动,她眼珠也一动不动。春夏每次盯着那根毛,想自己要不要站起来把它拔掉。快两年了,她还在想,它还在那儿。
混沌的日子作息不规律,通常睡到下午,白天只有几小时,起床了她就趴在窗边。她住二楼,周围都是平房。别人的生活被房沿挡住,她就看日升月落,看云看鸟看树枝。时间对的话,阳光会打到她脸上,暖洋洋的,她很“春夏”地想,好惬意好舒服。有时光暗了些,或者被树叶剪得七零八碎,破破烂烂扔她一脸,她又会惯性秋冬似的绝望:唉,人生真是没有希望。
绝望像是与生俱来的,伴随着敏感和脆弱。比王佳梅幸运的是,她没遇到丁子聪推她一把,让她跌下去。但在她看来,这或许也是一种不幸。“如果我说我15岁就在向王佳梅靠了,好像有点虚伪,但真的是这样。”
不想成为别人眼中的好人
她13岁就想独立,开个服装店,打工也行,只为证明自己,再不花家长的钱。“有什么资格向爱我的人索取呢?我未必会是成功的人,宁肯别人对我没有期待。我宁愿出来工作,就想离家远一点儿。中专毕业,我就能工作了,就是个独立的人了,就是我自己了,再也不需要别人给我打生活费了。”
在上海念中专,学航空服务。毕业后去机场实习,站在问询处,每天被无数句“这里怎么走”“那里怎么走”“我的航班怎么又晚点了”循环轰炸,还得保持微笑。一天,两个妇女问她为什么航班又晚点了,她回答航空管制,对方破口大骂,她哑然,哭得轰轰烈烈。轮值导流的岗,让排长队的乘客去别的柜台,有人理都不理,讲理没有任何作用,又哭得轰轰烈烈。“大家看着就觉得,你这个人没有用,你都不能处理这些事情。我做不了、不适合,就辞职了。”
快二十岁的时候,在上海漂了一段时间的春夏突然想念大学。她回昆明报了个大专班,明显感到自己的状态已经不一样了,学不进去。冷静下来想,为什么一定要念书?“我想有轻松快乐的4年,谈特别开心的恋爱,交特别傻的男朋友,有人负担我的生活。我非常渴求有人为我买单,我去享受这个世界,而不是我吭哧吭哧努力之后带着我自己的钱去享受世界。但我发现这就是个梦,没人有理由为你负担这些东西。那就算了,不读了。”
她开始找工作,见过外滩的夜景,昆明再四季如春也显得寡淡。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整个活动范围不超过一千米,实在太可怕了。她又想离开。家人一副早已看透的态度,“他们觉得你就是这样的人,你不乖,你又懒了,这孩子没什么特长又没什么出息,没什么优点没什么学历。你从来不是家里的希望,从来不是。”借了几千块,她又去了上海。
和同学合租,同学比她混得好,每天过得特小资,信用卡刷得顺溜,笔记本用的是苹果。从她的嘴里,春夏无数次听到宜家。一块钱的冰淇淋多好吃,两块钱的热狗多美味。她买了个心形抱枕,春夏问这有什么好看的?对方说,这是宜家的啊。春夏就回:哦,那是挺好看的——“虚荣。”春夏想。
可她身边只有这个同学了,得珍惜。“我会依赖她。虽然所有家务是我做的,饭也是我在做,卫生也是我在打扫,还要时不时想想买个小礼物给她。她给我的惟一回报是,这个人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是对我最大的恩赐。有个我认识的人每天能躺在我身边,跟我睡一张床,足够了。虽然大部分时候我是在成全我自己,不是真的爱别人。但不得不承认,她从我的爱里获得了好处,无论情感还是物质上。”
在上海打工期间惟一一次高消费就是请这个同学去了趟小南国泡澡。房租1400块,那次泡澡就花了500。同学游刃有余,衣服什么时候穿,去哪里吃饭,怎么点菜,怎么问服务员,一切都游刃有余。春夏有些纳闷儿,明明是每天睡在同一张床上的人,怎么过的就是完全两种生活呢?她突然意识到,有一天变成她那样,自己不会开心。
春夏的敏感让她对极度依赖的感情有着高度的要求和警觉,一旦发生类似伤害的苗头——哪怕只是随口一句话——割舍就成为首要选择。不知什么瞬间,这份友谊在春夏心里就死了。“我发现她好像从来没有把我当朋友,那我之前到底在干嘛?我失去她了,这个人没有离开,但我再也不会把内心话透露给她了,再也不会痛苦的时候去问她借钱了。这样的人,留不留在通讯录里都没有意义了。”这有点像长久付出后放手的无能为力,也有些像持续依赖下挣脱的毅然决然。
类似事情发生过多次,春夏会定期清理自己的朋友圈,一些人在她生命中不重要了,就在心里拉黑,从此这人的风花雪月与她再无关联。“我没那么顾及情面,非得让所有人说我是个好人。我一点也不担心,当我有一点成绩以后,很多人出来说这个人怎么怎么,把我们都删了。我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就是这种人。我不想做别人眼中的好人,我做好人的时候,别人不念我的情;不做好人,别人还指不定因为某些原因夸赞我。”
春夏认为自己是付出型人格,内心明白期待是要落空的,但偏偏就是世上抱有最大期待的人。有点像望梅止渴,知道水分很少,甚至知道梅子是假的,但还是想去摘下来。“我希望每个人都对我好,所以我对别人特别好。他不在乎,我很在乎。因为我只有一个朋友,他可能有一个班的朋友,他没关系,我有关系。我不能让人伤害我,但也不想别人喜欢我。我会想,他是不是因为我对他好才会对我好?我永远觉得不够。但是你又做不到不付出慢慢等待别人喜欢,因为你比别人更需要关心。”
有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春夏再也不想这样了。不想感情用事,不想一味付出,但是性格里的东西不是想改就能改的。
没戏了,有戏了
在豆瓣认识一位编剧姐姐后,春夏开始了演员生涯。半年没什么戏拍,她免费帮人拍一些平面作品,偶尔打点小工,做礼仪、发传单、走活动,帮淘宝店拍平面照,蓝色海湾拍一天,200元不到。“我长得不是特别漂亮,个子也不是特别高,所以没那么多钱的活儿,而且都比较正经。不漂亮这个事情让你不得不面对一个正经的人生,这件事情啊,可惜又可悲。”
有戏找上来,9个月连拍了4部。这感觉像挂了一块“修单车”的招牌,别人找你修就不会拒绝。为什么要修,不会去想。反正占了个摊位就先做着。
回昆明过了个年,连摊位都没了,突然没戏找了。赚不到钱,又不开心,每天都很压抑。生活进入了等待,等着安排,等着进组面试。每次进组无论怎么打扮,在别人眼里都不停被挑剔,别人一句“你回去等消息吧”,她就知道又没戏了。“我没戏,我内心也觉得我没戏,我整个人都没戏了。”习惯性的绝望又涌上来,铺天盖地把她淹没。
“你那么糟糕,怎么还有脸靠这个吃饭,怎么还有脸在这个行业立足,你怎么混下去。我本身对大学就有遗憾,你看我又因为没有学习,比别人落后了。失落感特别强烈。各方面加起来,我不喜欢,做不来演员了,我跟经纪人说我回家,或者在北京随便找个服务员一个月还有三四千呢。”
《踏血寻梅》便是在这个时候找上门来的。
春夏是《踏血寻梅》剧组见的最后一个人。导演翁子光几年前见过春夏。他为湖南卫视一部自制剧面试演员,很多女孩在门外排队,春夏是其中之一。她本来要试两个角色,哪知试完第一个就说:“第二个我就不试了吧,演不了。”扬长而去。“太屌了。”副导演转头对翁子光说。当《踏血寻梅》面试了180多个王佳梅之后,副导演突然想到了春夏,让她试了两段戏拍视频给翁子光看,一段是王佳梅挑逗自己喜欢的男孩,一段是和丁子聪相遇。翁子光一看,不是学院派的节奏感,很生活化,当副导演提出要求,她又有所调节,挺聪明,有灵气。聊了几次,春夏也特别积极,没见面就定下了。
“他们当年一定觉得我不努力、不敬业、不积极,不想再给我机会。后来翁子光跟我聊,他说很奇怪,没想到你对这个事情那么积极。”春夏觉得这角色和自己实在太像了,一定要演。“因为那个时期已经非常低落了,乐极生悲,悲极生乐。人生是个橡皮床,跌到谷底的时候,你不死,只要没有跳出那个橡皮床,就一定会反弹。一定会往上跳。这个时候《踏血寻梅》抓住你,又这么适合你,你无论如何都会往上蹦弹。蚂蚱死前还蹦一下,更何况是人呢。
第一遍看完剧本,春夏对着镜子练戏,被白只掐死那场戏,怎么练她都会哭。剧本上没有写要哭,但自己的手放在脖子上,眼泪不知为什么就会掉下来。“你不得不承认,你人生很多部分,之前觉得是浪费的、没意义的事情,在这一刻突然找到意义了。他们在这一刻体现了他们的价值。你的人生被印证了。”
王佳梅来了
开机后,越往下拍,翁子光越觉得:春夏就是他要找的王佳梅。“她不是大众脸,不是那种男生看到会有冲动的类型,但有种莫名的青春。她不会卖弄风情,不会让你的荷尔蒙飙起来,但是骨子里有自己的气质。”翁子光说。春夏眼睛水灵,看久了会发现里面透着一股孤独感。由于没经过专业的训练,她演戏没有套路。这让王佳梅这个角色不生硬,有灵气。
春夏来到香港后,翁子光带她去看原型人物王佳梅的牌位。走在路上,春夏还哼着轻快的歌,到了墓前,她心里突然很沉重,很压抑,在墓碑前哭个不停。
这或许是春夏与王佳梅冥冥之中的连结。而她们的连结不止于此。王佳梅从湖南到香港,与家里人几乎天天吵架,讲着蹩脚的粤语,做着不切实际的模特梦,在街头发着传单。单纯、敏感、理想化,也容易伤心,春夏比王佳梅好一些,她当过模特,但与家人并不和谐。她从昆明到香港,也是一口蹩脚的粤语,自卑、敏感、没安全感、情绪化。
翁子光记得,春夏彻底变成王佳梅是在唱歌那场戏里,王佳梅哼着郑秀文的《娃娃看天下》,“如今自己继续,每日制造我热热闹闹的一生,但在美梦里,又渴望再做个简简单单的人”,镜头跟着她,阳光追着她。那时王佳梅到香港不久,粤语讲得还很吃力,但她很努力在唱,年轻的声音与年轻的身体,让这首歌有了生命的力量。在此之前,镜头下王佳梅的生活是压抑的,而此刻,她的声音释放出力量对抗这种压抑,两相抗衡下,王佳梅这个角色活了。
《踏血寻梅》拍完后,张叔平主动请缨希望剪辑,翁子光和廖庆松也在剪辑,最终在香港上映了两个版本。在翁子光的“导演特别版”中,片子的结尾是还在内地的佳梅去一个影楼拍照,画面定格在她的微笑中,纯净,美好,脸上写满了憧憬。
这其实是整个电影拍摄的第一场戏,春夏刚进组就去拍了,根本不明白拍这场戏的用意,整个人也还没有沉浸到王佳梅压抑沉重的情绪里,傻傻的,纯纯的,什么都不清楚。
翁子光特意将这场戏放在最早拍摄,因为拍摄一久,人就会疲惫,即使春夏熬得住,或多或少状态也会有影响。他想拍出王佳梅最初的模样,放在结尾,那个模样应该有美好的笑容,能从笑容中读到简单的快乐,也读到王佳梅灵魂深处卑微的希望。“我希望观众离开电影院时看到微笑,感到人生有一点温暖的寄托。”在翁子光的经验中,演员演戏能量是在不断消耗的,春夏不是。她会不断逼自己一条一条去演,一般演员演戏状态是往下掉的,她是往上爬的。
春夏认为自己演戏的时候会有些自卑,但翁子光觉得这是种较劲,这种较劲会产生焦虑。“她希望做到自己想要的模样,她很倔强,觉得我要做出来,没那么容易,但是做出来自己会开心。所以她有一点没信心的原因是有焦虑感,她一定要做到这个事情,一旦做不到就很容易挫败,产生很多疑问。这不是自卑,这是追求太激烈,有点偏执,形成了不稳定的状态,就觉得没信心。她信心比很多人更强,很多人模模糊糊觉得差不多就行了,随遇而安。春夏不是,她会想很多。她很容易有情绪,很细腻,对很多事情有想象,在这方面很容易让自己心情有压力,让她以为自己没有信心。”
《踏血寻梅》拍到后来,翁子光感觉春夏越来越轻松,每拍一场戏,就像玩游戏过了一关,感觉非常好。“她有说过电视剧越演越烂,越来越不想做,她感觉演砸了,但是我们的戏,她一直都保持着越来越有信心的感觉。”
《踏血寻梅》没在内地上映,内地观众只能从网络片段和预告片以及采访中了解这部横扫多个颁奖礼的影片,对于春夏也仅限于“一个很年轻拿了影后的新人”,翁子光觉得内地观众会喜欢春夏,“我相信《踏血寻梅》有一天会在内地出现。现在香港观众对春夏有好感,金像奖投票的都是香港人,大家都会选她,电影对她是加分的。女演员需要戏为自己加分。春夏接下来接什么戏,让观众知道她,会慢慢累计分数。她是值得期待的。”
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踏血寻梅》上映后,在各大颁奖礼上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春夏也凭借王佳梅拿到了多个影后、新人的提名与奖杯。“周围人觉得你应该很开心啊,凭借这个角色让很多人知道了春夏这两个字。他们以为你获得了很多利益,其实没有。这个角色对我影响非常大,我内心笃定我甚至不可能演好其他东西了。做一件事情就像开一朵花一样,它很美,但她只能开一次。”
“她总是夸大,这是一个比喻,”翁子光说,“这个比喻就是说,佳梅对他的影响特别大,她投入太大了,没那么容易相信很快又能找到一个角色进入。但这只是她现阶段投入的一个角色,她觉得很难超越,是因为还没有面对更多的角色。”
王佳梅之后,春夏推了很多戏,目前在许鞍华执导的《明月几时有》中担任特别演出。在外人看来,她提名了金马,拿了韩国的影后,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演员。但她内心觉得自己做不到。她甚至不想做演员了,但她不能,周围的人会受不了。她为自己这种想法愧疚,愧疚来源于对现状的满足,也来源于自己做好过一件事,不知道还能做好什么别的事。
“我不需要任何人喜欢,我自己喜欢就好。但是我不喜欢现在的自己,一旦不喜欢,就说明你不认可过去所做的很多决定。”春夏将这种习惯定义为“阶段性自我否定”,无力抗拒,只能放任自流,“除非有一天,你年纪渐长,跟自己和解了。但我太偏执,又容易想很多。人笨有笨的好处,聪明有聪明的好处。但是有点聪明,又是小聪明的话,就非常苦恼。你总是想别人还没意识到的问题,给自己带来很多苦恼。”
不苦恼的日子也有,虽然目前还只存在于春夏的幻想中,在北京,夜里无人的街道,朋友开着车,她坐在副驾驶上,抬头看,房子街灯噌噌噌往后面窜,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管,时间像停了一样——这有点像王佳梅望向窗外的感觉。电影里,王佳梅提过好几次“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在香港这段日子,春夏渐渐明白了这句话的用意,“你从窗户望过去,看得见风景吗?”她问,“这表现的是这个人的阶层吧,香港看得见的房间都在山上,是别墅。一般香港人的窗户是看不见风景的。是期待也是希望,毕竟没有拥有过这样的生活。”
即使楼下有茶餐厅,有云吞面,春夏还是会去“7-11”,因为在那里她不用和别人交流。她会粤语,尽管讲起来有些生疏——就像王佳梅一样。她也能听懂粤语,但怎么都张不开口。“这种语言上的隔阂,就像我听不懂英语,但两个老外不停跟我说话。我会越来越孤独,这种孤独感与生俱来。虽然现在香港的电影圈更认可我,但我很难感受到放松,我不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成长经历,他们说的很多话我不明白,要不停去度娘很多东西,这个城市也让我陌生。”
采访结束已是凌晨4点,第一次看到这样的香港,街道空空,全无平日的匆忙。 趁着夜风走到温思劳街,不远处的红茶馆散发着暧昧的光,地上散碎着白色的菊花瓣。聊了四五个小时,有点疲惫,绕过畅行道,又有点忐忑。我想拍戏时候的春夏也应该和我一样,呼吸着死亡味道的空气,快步走过。我明白她的想法了,在这个时间经过这里的人,一定只有一个目的:在快破晓的香港,找个“7-11”,吃点儿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