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工程组人员工作包干制协议书
时间: 2024-06-10 12:03:16 人气:39
甲方:广州市XX有限公司
乙方:生产部工程组
为了有效激励工程组人员发挥工作积极性,做好机器设备维修保养、工程改造、固定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从而为甲方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提供必要的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诚实履行。
1. 乙方薪资待遇
乙方实行包干制工资给付方式,即乙方履行规定的工作职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给予乙方的工资为;固定工资16000元+绩效浮动工资考核工资基数6000元,考核工资与服务效率及服务质量挂钩,视服务效率及服务质量而有一定的浮动。按照本协议,甲方给予乙方的是包干制工资给付方式,包干工资中已考虑到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及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费,因此甲方除包干工资外不再另行支付乙方加班费及其它费用。
若甲方新增现场烧制项目点,按每增加一个项目点予以乙方200元/月补助。
甲方较大型工程改造项目,耗费工时预估在150人工小时以上的,乙方完成该工程项目后,甲方视工程量及完成质量予以乙方500-3000元奖励。
2. 工作时间与人员配置
2.1 工作时间
甲方对乙方工作时间不作明确要求,乙方应妥善安排己方作息时间,以保证完成工作任务为前提,不得出现因作息时间安排不当而影响生产经营活动。
2.2 人员配置
乙方自行确定工程组人员编制,以保证完成工作任务,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原则。
3. 工作范围及任务
3.1 乙方工作范围:甲方广州工厂、甲方广州区域其它经营场所、佛山工厂及珠海航展(佛山及珠海区域工作仅限于每次不超过两人,时间不超过1周的临时性工作支援。超过1周时间,另行协商确定工资报酬。)。
3.2 乙方工作任务:
①工作范围内的机器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维修、保养、改良及其它管理; ②工作范围内的基建及工程改造;
③工作范围内的固定设施维护维修工作;
④工作范围内的能源管理(包括水电气蒸汽等);
⑤实施本包干制前乙方需完成的其它日常性例行工作,均作为本协议中的乙方工作任务。
4. 工作要求
4.1 不得因机器设备故障原因影响生产任务的完成;
4.2 不得因机器设备故障原因影响项目点的供餐服务;
4.3 不得因设施设备改良不及时,或工程改造不到位,导致生产营运效率降低,或导致服务不佳;
4.4 不得因对行政支持不够,导致办公环境不佳,或厂容厂貌形象受损。
4.5 不得借故推脱拒绝其它所需的工程协助工作。
5. 工作考核
5.1 由生产部、营运部及人事行政部联合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5.2 考核工资基数5000元,考核标准分100分,当月无扣分,乙方考核工资为5000元,每扣1分,考核工资减少50元,以此类推。
5.3 考核标准分100分中,生产部承担40分的考核任务,营运部承担40分的考核任务,人事行政部承担20分的考核任务,上述三部门分别承担的考核分扣完后,不再另外扣分。
5.4 考核标准
①机器设备维修不及时,影响供餐,导致客户抱怨,份数在100份以下的,扣1分/次;100-200份,扣2分/次;200-500份,扣5分/次;500份以上的,扣10分/次。
②机器设备维护保养不力,造成生产停顿,停顿时间30分钟-1小时,扣1分;1小时-2小时,扣2分;2小时以上的,扣5分。
③工程改造未按期完成的,按延迟天数扣2分/天。
④行政上需协助的工作,按《工程维修单》所确定的时间,未及时完成,每延迟一天,扣0.5分。
⑤生产车间及营运项目点设施设备安装配置、改良改造等其它需考核的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予以每次扣1-10分处理。
6. 本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6.1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到期后需重新签订。
6.2在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对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工作标准出现争议,无法调和时,自出现争议的次月,本协议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代表人: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