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车辆不过户协议书
时间: 2018-10-21 15:03:40 人气:42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下面是买卖车辆不过户协议书,请参考.
买卖车辆不过户协议书1、车辆买卖不过户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自有车辆牌型号车(车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一辆(包括其他物件有:)转让给乙方,该转让自年月日起生效。
2、因转让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3、双方商定该车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当条件成熟时,需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尽配合义务,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是否过户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4、自转让生效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养路费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转让生效之日后,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养路费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车辆转让后,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养路费、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如因未按时交纳而致使甲方垫付上述费用及承担罚款和诉讼费等,乙方应立即偿还甲方垫付费用及罚款、诉讼费。
6、如在该车转让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7、如双方发生争议,可起诉,按就近原则处理。
8、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