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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的自查报告

时间: 2018-10-23 13:13:08    人气:39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市**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预算科设置总预算会计1名,设定总预算会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和复核岗,由预算科科长兼任复核岗;

  3、国库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建立适合我局实际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2011年5月我局平台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设定了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及各业务科室业务使用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审核及受理岗,进入一体化系统的预算资金由预算科录入指标,业务科室审核、支付中心受理;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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