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教学法在高等数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论文
时间: 2018-10-27 00:16:09 人气:62
前言
高等数学是一项应用型基础课程,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为未来的专业课程奠定基础,加深对专业课程的理解,成为了高等教育中至关重要的课程。引入项目教学能够帮助学生将理论同实践相结合,对学生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的培养有一定帮助,因而成为了引导高等数学教学改革的新型教学理念,受到了教育工作者的广泛关注。
一、项目教学
( 一) 含义。项目教学是指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自己处理相对独立的项目,通过对信息的收集、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到最终评价全部由学生自主完成、自行负责,学生通过对该项目的研究,掌握项目执行的全部流程和环节基本要求。项目教学的显着特征是以项目为主线、教师引导、学生主体。
( 二) 特点
1. 目标多重性。通过转变传统教学方式,促进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营造积极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兴趣和创造力,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通过项目指导,转变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从知识传授者变为知识引导者和促进者。学校建立全新课程理念,逐步完善课程体系,完成教学改革。
2. 周期短、见效快。项目教学通常是在较短时间内、有限的空间范围内进行,教学效果可测评性较好。
3. 理论实践结合。项目完成的过程首先需要相应理论知识作为指导,所以要求学生首先熟练掌握相应只是原理,结合理论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通过理论指导解决项目实施探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得出结论之后在反馈回理论,以实践结果验证、更新、延伸理论[1].
二、教学现状
( 一) 课程定位不明。高等数学作为基础性学科,其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都是为专业课程奠定基础,目前我国高等数学课程教学缺乏明确定位,知识原理体系相对繁琐抽象,对不同专业和不同层次的学生缺乏针对性,因而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课程,与其他专业脱节。
( 二) 教学目标滞后。受传统应试教育影响,目前我国高等数学教学目标主要是以指导学生熟练掌握理论知识为主,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高等数学课程教学内容繁杂,理论体系较为严谨,学习过程相对枯燥抽象,不易理解,同时教学顺序的安排要求学生在固定时间内理解掌握教学内容,在教学中教师要兼顾课程进度和学生知识掌握情况,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师教学的灵活性,忽视了学生个人能力的重要性。
( 三) 考核模式单一。虽然素质教育已经提倡多年,但应试教育的考核模式依旧没有得到改变,学校依旧通过学生的考试分数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评估,教师依旧通过成绩对学生学习进行评价,考试成绩直接同奖学金挂钩,所以出现很多考前临阵磨枪,考后即忘的现象,学生个人能力得不到发展,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固[2].
三、实施项目引导
( 一) 完善教学定位。高等数学依照不同专业和层次的学生可以进行三种定位: 一是作为数学专业,着重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计算能力、逻辑证明能力等数学应用能力; 二是针对理工科和商科学院学生,以高等数学为专业基础,着重培养基本数学思维、数学概念、理论、计算应用等; 三是偏向文科以及高职院校学生,以数学为工具,着重培养学生利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二) 确立教学目标。以掌握微积分相应知识和计算能力为基础,通过运用变量进行问题解决初步训练,注重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通过项目引导,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逻辑推理和主观能动性,在解决问题和考核评价的过程中形成团队协作和书面表达能力,以解决未来相关专业领域的数学问题。教学中可以引进数学建模,增加实践项目,在各单元设立单元项目,在实践学期设立实践综合项目,能够帮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将课堂教学延伸至社会生活[3].
( 三) 完善考核项目。在原有考核项目基础上,新增对综合能力考核和项目实施考核,将学生日常综合能力评价和项目实施评价引入总测评中,根据学校教学情况明确规范所占比重。考评方式可以吸收国外高等学府模式,例如新加坡国立大学考评,学生综合能力考评以教师评价和小组互评的方式实现,项目实施评价以项目实施过程、结果报告和答辩的形式测评。
四、结论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高等数学课程对学生的培养无法满足专业课程要求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因而高等数学教学改革迫在眉睫。
通过项目引导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提高学生知识积累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技能应用能力,为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良好基础,解决生活中出现数学问题,促进高等数学教学改革朝着素质化、实践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童克波。 “项目引导、任务驱动”型教材编写创新研究[j]. 实验科学与技术,2011,11 ( 4) : 69 -71.
[2] 刘雄伟,李建平,朱健民。 高等数学现代化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j]. 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11,21 ( 3) : 75 -77.
[3] 朱蕴。 高等数学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 [j]. 时代教育,2015,10 ( 5) : 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