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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的读书笔记

时间: 2018-11-01 19:06:52    人气:61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下面是关于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的读书笔记的内容,欢迎阅读!

  《傲慢与偏见》的读书笔记一:

  原型批评又叫神话批评,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西方流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文学批评流派,它侧重于将泛文化内容纳入文学批评中进行研究。原型批评的价值在于利用人类学和心理学所构建的坐标系,来阐述世界文学象征体系的普遍性和审美意而且原型批评克服了其他一些文学批评在宏观上的不帮助我们从一个全面的、宏观的视角来理解文学作品义足的内涵,发掘作品中的文化底蕴。

  《灰姑娘》的故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在童年时期,伴随着我们度过每一个日日夜夜,感染着每一个幼稚纯洁的心灵。“灰姑娘”最让人着迷的部分就在于它以爱情的名义打破了阶层和经济地位,实现了女性对归属和爱的需要。在古今中外世界各民族文学中,“灰姑娘”的故事都有其表现,“灰姑娘情结”也成为了文学创作中的一种基本爱情模式和创作原型。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聪明、智慧,充满人格魅力。虽然家里还算有点财产,但因为女孩没继承权,所以对于伊丽莎白来说几乎是没有财产的。她们生活在伦敦五十英里以外的赫特福郡,没有社会地位,但她以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了有权有势的贵族子弟达西的爱。当然,这份爱的获得也不是一帆风顺,而是经历种种波折,在消除了她和达西之间存有的偏见之后,二人深深相爱,伊丽莎白从浪博恩入住彭伯里庄园,从一个原本将要面临被剥夺所有财产的“灰姑娘”一跃成为了彭伯里庄园的女主人,从此获得了幸福理想的爱情与婚姻。伊丽莎白通过和贵族子弟达西相爱,使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地位都有了很大的飞跃,这是“灰姑娘”故事的一个再现,正如弗莱所说的原型是反复在文学中出现的神话。

  奥斯汀对伊丽莎白的刻画,正是运用了“灰姑娘”的母体原型,从整体上遵循了“灰姑娘”故事的浪漫模式,因而她具备了“灰姑娘”故事原型的特点:首先,同“灰姑娘”一样,伊丽莎白社会经济地位低下,属于中产阶级,倘若没有合适的婚姻对象,父亲过世后极有可能连生存都成问题。因为在《傲慢与偏见》所描述的时代中,大多数中产阶级女性的行为和思想受到严格约束和控制,没有独立人格与社会地位;并且只有男性才具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其次,母爱的缺失和父爱的形同虚设。童话故事中,“灰姑娘”生母早逝、备受继母虐待,其母爱是缺失的;而其父亲自始至终都未出场,可谓形同虚设。然而伊丽莎白健在的母亲喜怒无常,不学无术,使得伊丽莎白经常为其母亲的无礼汗颜,母亲的这种性格对于伊丽莎白产生消极的影响。父亲虽有智慧,却沉迷乡间景色和读书,父亲的智慧没有用于子女的教导。第三,经历种种波折,风雨过后终见彩虹。与“灰姑娘”类似,伊丽莎白美丽而倔强,拥有独立自主的个性,深深吸引着达西,但是在与达西互相倾心之前也历尽千辛万苦,慢慢褪去起初的傲慢和偏见,在面对凯瑟琳夫人权势的威胁始终不屈不挠,最终获得幸福和真挚的爱情。

  灰姑娘”的传说作为一种神话原型,是不断被重复和超越的。因为“文艺是在不断地突破原型而又终归要受制于原型中演化的”。“原型的传承与突破 , 是文艺发展中相辅相成的规律性现象。一方面,原型的反复性昭示着人们对于某些永恒主题、某些终极问题的关注 ; 另一方面,人类的文艺又是在不断地试图超越原型模式 ; 以满足人的不断变化的精神需求。”同样奥斯丁的作品也不是对“灰姑娘”原型的简单模仿和承传,而是继承中有创新和发展。比之童话中粗笔勾勒的辛德瑞拉 , 奥斯丁的女主人公被赋予了更多的时代色彩。

  《傲慢与偏见》的读书笔记二:

  “有钱的单身汉必定想要娶亲,这条真理无人不晓。”

  这是《傲慢与偏见》的开头,作者简·奥斯丁用这样一句话引出整个故事,让人在思考的时候不禁一笑。整部小说中,贝内特太太和其他的几位太太,就是抱着这样的念头不停地把女儿们往内瑟菲尔德庄园里塞,闹出了许多笑话,却也在笑话之中,促成了两对好姻缘。

  从整个故事来看,《傲慢与偏见》是一本关于灰姑娘嫁入豪门的小说:伊丽莎白不是全书中最美的,她的大姐比她更美;她的嫁妆也很是微薄,比不上宾利小姐的丰厚;她的家世更是卑微,没有爵位,比不上罗辛斯的安妮小姐。而达西先生呢,他是彭伯利的主人,每年收入过万,在摄政时代,这个身家大概可以排入全英国前十。这样两个人在一起了,看上去像是灰姑娘的伟大胜利。

  人们常常说,傲慢代表着达西先生,而偏见代表着伊丽莎白。达西先生因为长久以来接受的良好教育而对乡下舞会不屑一顾,而伊丽莎白则因为达西先生的言行举止,对他产生了偏见。在最后傲慢与偏见都在沟通之中消除之后,两人才走到了一起,达成了童话里完满的大结局。

  然而,就我看来,傲慢与偏见,这两个问题,同时存在于两位主角身上。

  首先是傲慢。Pride这个单词,在英文之中其实更接近于“自豪,骄傲”。两位主角都有着骄傲的资本。女主角伊丽莎白不是最美丽的,然而她是整部小说里最有灵气的。主角的父亲赞赏女儿是家里最聪明的,就连主角达西先生,在舞会上说了“叫我动不了心”的话之后,还是爱上了女主角那双灵动的眼睛。

  聪明的女孩,拥有不坏的容貌,还有一双灵动的眼睛,可以想象,她在左邻右舍之间是非常有人缘的。十几年顺风顺水,让这个聪明漂亮的女孩有一股隐藏在心里的傲气。别看她和身份地位相貌都不如自己的夏洛特成为了至交好友,但她的内心其实一直觉得自己,她的姐姐,除去财产和陪嫁,在任何地方都不比伦敦那些小姐们差。

  而达西先生呢,他的骄傲似乎很容易追本溯源:他有好家世,接受过好教育,在剑桥念过书,从小受到的都是贵族精英教育。祖上受过爵位,从收入上讲,达西先生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大富豪。这样一位有身价有地位的绅士,有什么理由不为自己骄傲呢?

  于是,在内瑟菲尔德庄园舞会上的初次见面,成了一次年轻少女的自傲和贵族的骄傲之间的碰撞。

  这场见面无疑是整部小说的重头戏之一。达西先生因为好友邀请来到了内瑟菲尔德庄园,参加舞会。在舞会上,达西先生厌恶整个舞会的庸俗、无趣——当然啦,这位在当时的英国排得上号的大富豪,在伦敦的交际季里,哪位太太的shalom,哪位伯爵的party没有参过呢?这场完全不知所谓的舞会,简直是在浪费他宝贵的时间。

  舞会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讨论的就是达西先生的高收入,原著里的贝内特太太是个大嗓门,以达西深入骨血的绅士风度,自然是对这种事情十分厌恶的。贝内特太太和贝内特家两位小女儿的作风足以让达西对这一家人没有好感。所以在宾利出言邀请他和伊丽莎白跳一支舞的时候,他毫不留情地拒绝了。

  我想,在宾利出声邀请的那一刻,达西先生一定把伊丽莎白当成了往常他见过的那些庸俗,没有思想的小姐们——有钱的单身汉必定想娶亲,想必在伦敦,无数把自己的女儿们往达西先生的怀里送的太太们也是这样想的。再加上整个舞会在达西的眼里就像个闹剧,达西没有留情面,直接拒绝了在他看来只是浪费时间的一场舞。

  而对于伊丽莎白来说,她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卑微过。事实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整部小说中,伊丽莎白拥有着最闪亮最宝贵的灵魂。她聪明、自尊、自强、热爱一切美好的事物,积极向上,拥有一颗宝贵的心。

  达西先生在两人素不相识、完全没有互相了解的情况下拒绝了伊丽莎白。这无疑是对伊丽莎白的偏见。两人拥有相似的骄傲,而无缘无故受到否认的伊丽莎白,自尊受到了挫伤。

  此时偏见就形成了:达西先生认为伊丽莎白和她的家人,是庸俗的乡下人,没有教养,没有见识;伊丽莎白觉得达西先生是有钱的贵族,目空一切,觉得地位就代表一切,无视一个人真正的内在。

  如果缘分不够的话,同样傲慢又有了偏见的两个人,或许就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然而作者却在这场舞会上埋上了一笔伏笔,那就是伊丽莎白回望了达西先生一眼。

  这一眼能碰撞出多少火花呀!利兹的灵气,利兹的所有美都集中在她的眼睛里了,而这一眼,含着一位高贵的女士的自尊与骄傲,还有一些调皮的讥诮。这一眼虽然没有让达西先生当即改变自己的想法,但是他却记住了这一眼。

  在伊丽莎白看来,达西先生只是一个骄傲的贵族,一位在背后说女士坏话的伪绅士。而达西先生呢,他觉着伊丽莎白像她的家人一样庸俗不堪,可是这位年轻女士灵动的一个眼神却又显示着她的不俗,她的自尊她的美。达西先生发现自己之前下的结论好像出了点差错。他开始不断地打量伊丽莎白。只为了找出一些佐证来证明她同他之前说的一样,不值得与他共舞。

  然而伊丽莎白并不是达西先生想象的那样庸俗不堪。正如原文里所说:“虽然他眼光犀利,挑出了不止一处缺陷,说伊丽莎白体形有失匀称,却也只好承认,她的身材苗条、中看。一方面达西断言伊丽莎白的举止不是时髦女郎的举止,另一方面又感到她的确洒脱自如。”

  简·奥斯丁给《傲慢与偏见》一开始取的名字叫《初次的印象》。两人因为各有各的骄傲,或者说傲慢,留下了偏见。即使达西先生的偏见改变了一点儿,他开始承认伊丽莎白的有点,但是,直到达西告白求婚时,他还觉得伊丽莎白和他平常见过的女孩一样,赶着想嫁给他;而伊丽莎白的偏见则严重的多了,由于偏见,她甚至怀疑起达西先生的人格,错误地信任了威克姆,将谎言当作真相。这偏见造成了两位主角之间的沟通被阻塞,最后导致了达西先生求婚的失败。

  然而沟通的阻塞并不阻碍达西了解伊丽莎白的人格。达西先生被那双灵动的眼睛蛊惑住了:从那双眼睛里他感受到了一个生长在南方阳光明媚的山村的女孩的活力,这是总是在伦敦那个阴雨绵绵,潮湿寒冷的地方感觉不到的。他没有在这个女孩身上看到因为财产和家世产生的敬畏,他能看见的是一个健康阳光的女孩,爱护姐妹,进退有度,才思敏捷,大方诚实……

  在达西先生严肃的家教下,他从来没有体会过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明媚灵动就像阳光的女子。伊丽莎白的优点不会因为糟糕的家世,糟糕的家人而被掩盖,它们只会在糟粕中更加闪闪发光。

  在达西先生意识到之后,他按捺不住自己的情感,向伊丽莎白告白,却得到了残酷的拒绝。两个人的骄傲再一次的碰撞了,达西自认为没人会拒绝他,但是伊丽莎白用最严厉的言辞拒绝了他,对于达西先生的爱慕,没有丝毫的感谢,并且质疑起达西先生为人是否正派。而伊丽莎白呢?在达西先生的告白中,她被狠狠地羞辱了。家人的不知礼节,进退失宜像是一记耳光狠狠地抽在一位少女的脸上。

  两人的骄傲都在这场求婚中弯折了:达西自认为不会有人拒绝他,结果被伊丽莎白拒绝了,他自认为受过良好的教养,却被求婚对象指责到“如果你更有礼貌些”,这无疑是对他的最大讽刺;而伊丽莎白在看过达西先生的信之后,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判断力和眼光完全不准,她用来自傲的资本其实不值一钱。她开始觉得羞愧,狠狠大哭了一场。

  至此,两人的骄傲都受到了挫折,而偏见终于开始消失。在伊丽莎白到达彭伯利之前,两人都沉淀下了自己的心情,达西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伊丽莎白开始正视达西。两人纠正了偏见,而正如伊丽莎白后来所说,他们的性格是如此互补,看待事物的眼光也是很相似。这两人理所应当地坠入了爱河。

  纵观全书,一共或详或略地提及了五门婚事,其中,达西与伊丽莎白的故事无疑是主线。整个故事带着英式的幽默,结构精细,一波三折,节奏明快。故事整体带着英国南部明媚阳光的味道,在最美好的地方戛然而止。

  简·奥斯丁的生花妙笔让整个故事就像一只放在桌上的三寸象牙雕,局面不大,却精细可爱,故事一波三折,每一个单词都细细雕琢,每一句话放的恰到好处,每一个情节都发生的正是时候。达西和伊丽莎白之间的种种微妙,更是让人爱的手不释卷。

  《傲慢与偏见》的读书笔记三:

  作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提出了道德和行为的规范问题。以爱情和婚姻为主要内容的文学作品自然是吸引读者的,但描写爱情的小说在世界文坛不计其数,能成为世界名著而不流俗于一般爱情小说的,个人认为只有《傲慢与偏见》做到了。

  首先,什么是婚姻的“好坏”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一像夏洛特和柯林斯,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像莉迪亚和威克姆,建立在美貌与情欲上。幸福的婚姻都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这说明:“没有爱情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恋爱的婚姻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伊丽莎白对达西态度发生的转变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直到后来自己完全醒悟,自我责备说,她所以会做出这种蠢事,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个人问题,而且也是个社会问题。莉迪亚的私奔使得全家人惊恐,一旦酿成丑闻不但她自己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使得亲友们都会被猜疑,她的姐姐们甚至难以找到体面的归宿。这就说明,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光顾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总之,通过作者的描述我能够深刻的感受到,正确的爱情观才是婚姻幸福的关键。当然,我生活的环境再也没有书中不堪忍受讲究门第的包办婚姻,但是还是给我以追求婚姻的方向,即婚姻要以感情为基础,兼顾家人和社会认知,严肃谨慎地对待。个人觉得,在物欲横流、心态浮躁的当代,简奥斯丁的婚姻观给我们以方向,要把握婚姻的幸福,还要做到懂得知足。喜欢就争取,得到就珍惜,错过就忘记。生活其实就这么简单,人生本来不复杂,是我们自己庸人自扰。我们从没有将人与人之间,或者理想中的自己和现实中的自己的关系回归质朴。究其原因,还是我们将无休止的欲望强加其上。欲壑难填,因欲望一切得到的不再珍惜,一切得不到的才是最好。人心何时懂得知足,何时才能迎来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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