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
时间: 2018-11-04 10:24:27 人气:45
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考试合格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社考生思想品德鉴定。我校自学考试社考生可参照以下须知申报毕业证。
一、撰写毕业论文(原则上专科不撰写毕业论文)
自学考试考生通过本科毕业论文的登记审核,即进入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
在主考院校自考办进行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设计指导、答辩)时,会告知每个专业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去指定的地点听论文的讲座。在讲座上,高校主管该专业论文的老师会和大家见面,并根据大家的选题方向,将考生分配到有关的教研室,然后由教研室具体指派导师。
论文最后由导师确定定稿。定稿后的论文,考生应将其打印多份,为论文答辩做准备。需要指出的是,论文的写作是有时间限制的,3月份登记的考生,应在5月份完成论文的定稿,原则上我校一年组织一次;论文定稿后,由系里组织进入论文答辩的程序中。
论文答辩的程序基本由三项组成:首先考生简单地阐述论文的写作动机、内容梗概和基本 的观点;然后答辩小组成员就考生论文内容进行提问;如果答辩小组认为必要,还会对涉及论文的专业 范围内的其他问题加以提问,思想品德鉴定《社考生思想品德鉴定》。这些提问都需要考生认真加以回答,并会影响到考生的论文成绩。
考生通过论文答辩后,其本科论文即告完成。如果顺利通过,考生就应该准备本科毕业了。
二、申办毕业的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毕业设计、答辩),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三、办理毕业的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判断并申请毕业,我校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同时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当地区县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当地区县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区县自考办、主考院校、重庆市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四、办理毕业的时间
三方会审时间是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我校基本时间在六月和十二月的中下旬。
五、具体办理程序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区县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 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区县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重庆市考委审核 。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重庆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重庆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六、领取毕业证书的程序
1 、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 、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 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 。
3 、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 、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 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 复印一份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