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抚育自查报告
时间: 2018-11-06 10:17:24 人气:47
自治区林业厅造林处:
根据新林造便字【20XX】38号《关于上报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场对20XX年—20XX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森林抚育项目工作情况
20XX年自治区林业厅下达天山林场森林抚育试点项目2万亩,我们结合山区作业实际,对建设任务进行了分组,根据抚育工作的任务量我场将此次纳入抚育补贴试点的5、6和10三个林班18个小班按照集中连片方便作业的原则,将所有作业小班分为两个作业区,由三个作业组来完成。其中小库孜巴依作业区负责完成10林班8个小班,塔格拉克作业区负责完成5、6两个林班10个小班。
二、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阿克苏地区天山林场20XX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面积2万亩,补贴试点资金200万元,于20XX年10月100%全部到位。20XX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面积 1.1万亩,补贴试点资金40%计48.9万元已经到位。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20XX年天山林场成立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管理机构,此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业务骨干担任成员,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试点管理办法》,依据承担抚育任务的组长上报施工人员考勤表、施工人员工资花名册,经作业组负责人审核认定后,一次性及时支付抚育施工人员劳务费。同时加强对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补贴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各小组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用于修枝、除草等工作的劳务费用,没有擅自变更投资计划或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的现象。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法人负责制等制度,林场严格管理和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截止20XX年12月10日工程费用,总计支出170.8049万元,其中:
(1)、森林抚育工程支出151.2340万元。森林抚育支出主要是根据作业合同按每亩 80 元支付,经林场检查组验收确定质量合格的先按每亩 60 元支付,剩余每亩 20 元经林业厅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支付。目前已全面完成2万亩的抚育任务 。
(2)、生产设备工程支出4.2169万元。
(3)、辅助设施支出5.4074万元,其中购置帐篷8个
1.9998万元,永久监测样地27个(其中对照样地7块,标准样地20块) ,宣传标志牌5个 ,测绘仪器0.6076万元,购买床板等0.3665万元。
(4)、其他费用支出9.9466万元,其中设计费5万元;检查验收费4.4516万元。③样地调查费:0.4950万元
20XX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29.1950万元还未支付。
20XX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到位资金48.9万元目前未支付。
三、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要求,设计的抚育方式采取修枝、抚育剩余物处理 、林地清理等综合措施。各作业小组组织技术人员在施工前进行了技术培训,施工过程中现场跟踪检查指导。截止目前已完成施工抚育面积 2 万亩,占计划任务2万亩的 100 %。计划任务用工 10667 工日,实际用工 10700工日,全部为中心管护所护林员及雇佣临时工。
四、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实施好20XX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安排意见和有关要求,天山林场及时下发通知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作业小组也相应成立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地完成了森林抚育试点工作任务。
五、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增加了林场职工的收入,提高了职工的生产生活水平,切实解决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
二是改善了林木的生长条件,提高了林分质量。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存在的问题,此次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一是抚育任务下达的时间较晚,要求在3个月的时间里完成,时间紧迫,加之今冬山区积雪较厚、天气寒冷,加大了森林抚育工作的难度;二是林区林缘下限高(2100米),平均坡度30度以上,特别是位于小班中上部平均坡度在45度以上,造成了森林抚育工作的进度较慢。
2、提出的建议。一是建议自治区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能否安排在9月到第二年4月间进行,这样作业时间较为充裕;二是建议林业厅加强对森林抚育试点工作事前的培训工作。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应同公益林刚开始试点开展一样,每年至少对实施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主要领导加强对抚育补贴试点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