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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旅游监管大会发言稿

时间: 2024-02-15 12:04:30    人气:44

同志们:

  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刚刚结束之际,我们就组织召开全国旅游监管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全面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旅游监管工作,部署年旅游监管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是国家旅游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全面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一年来,经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活动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最显著的成效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全行业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国家旅游局根据市场形势,组织召开了旅行社发展座谈会、旅游饭店发展座谈会,出台了《关于促进旅行社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旅游饭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旅游饭店发展座谈会有近千人参加,向全行业有力地传递了抓质量的决心。我们还组织举办了全国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和全国导游员大赛,包括各地、各企业的预赛、初赛、复赛,全国有十多万人参与其中。各地也根据本地实际,结合质量年组织举办了大量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使全行业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初步树立起了“质量兴旅”的观念,尤其是不少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已经认识到了质量制胜的重要性,这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质量环境进一步改善。,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公益宣传活动,包括拍摄旅游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展“做一个理性的旅游消费者”有奖征文、制作《旅游路上》警示片等。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警示和质量年工作简报,开展“旅游质量万里行”媒体采访等活动。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就如何提防旅游低价陷阱、关注文明旅游与旅游安全以及理性维权等热点问题,向消费者进行现场宣传。各地在工作中注意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如江苏在新闻媒体发布的质量年工作报道累计612篇;福建设立质量提升年专题网站,发布信息601条,在海峡都市报开辟“海峡旅游周刊”,宣传质量年活动资讯;内蒙古在《内蒙古日报》开辟“质量提升在行动”专栏;青海通过访谈和情景小品的方式在青海卫视《走进三江源》栏目宣传旅游知识等。这些宣传活动,使得社会、媒体、消费者对旅游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各方面理解和支持旅游质量提升的环境有所改善,尤其是媒体,对旅游的正面宣传明显增多。

  (三)制度标准进一步完善。,国家旅游局制定、修订了11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启动了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确定了1个省、10个市县区、67家企业为首批试点单位。出台了《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实施办法》,研究制订了《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等,大力推广《出境旅游组团合同》、《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国内组团一日游合同》等。各地也因地制宜,出台了许多地方性标准、规范,如山东的《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江西的《江西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海南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宁夏的《宁夏旅行社门市管理办法》等。这些标准和办法的颁布实施,使得质量体系更加完善,质量管理工作有据可依,质量监管工作更加规范。

  (四)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紧紧围绕质量年,大力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在4月、9月的第四周,集中开展了两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共进行市场检查近11000次,检查旅游企业48208家,处罚违法违规旅游企业721家,处罚违法违规旅游从业人员690人。国家旅游局结合《旅行社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组织开展了执法专项检查。上海围绕服务“世博”,大力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一日游”市场以及游客集散中心服务规范有序,为保障“世博”成功举办发挥了作用。北京、南京针对“一日游”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效果。江苏、重庆针对赴台游等存在的问题,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活动。内蒙古针对旅行社挂靠承包经营的专项治理,在全国起到带头作用。上海、浙江、湖北、甘肃等省加大了对星级饭店的暗访检查力度,处理了一批星级饭店。通过加强监管,使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一定的遏制,促进了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的提升,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五)游客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课题组结合春节、国庆假期、小长假、世博会等旅游热点时间,对全国50个样本城市开展现场问卷、网络评论和旅游投诉调查,每季度发布调查报告和排名。调查报告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并成为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衡量和改进质量工作的依据。很多地区也根据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的模式,积极推进本地区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同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质监机构定期向社会发布游客旅游投诉处理情况。定期发布质量信息,促使各地与各企业更加重视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对提升游客满意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取得初步成效,这主要得益于四个方面:一是高度重视,全面发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非常重视,都把质量年活动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发动,充分调动全行业所有单位积极参与。二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质量年活动的主题非常明确,就是紧紧围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国家旅游局在年初就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地按照方案进行落实。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对质量年活动的宣传和引导,增强各方面对旅游服务质量的了解和认识,营造了良好氛围。四是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由于全国各地旅游发展不平衡,存在的问题也所有不同,因此各地的质量年活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各种形式整体推进,确保质量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年旅游监管工作

  去年和前年的旅游监管工作会议上,我们对旅游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进行了认真研究,这两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正确的和行之有效的,需要我们继续坚持。这一思路可以概括为:围绕一个核心、紧扣两个目标、完成三项任务、运用四个手段、建立五个体系,为实现把旅游业建设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做出贡献。

  一个核心是:全面提升旅游业的质量、素质、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两个目标是:以保障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为目标。

  三项任务是: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企业发展。

  四个手段是:深入推进旅游业改革开放,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

  五个体系是: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服务业要求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旅游投诉体系、旅游诚信体系、旅游标准化体系。

  根据这个思路,国家旅游局对年的旅游监管主要工作作出了安排。监管司将就这些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下面我着重强调三个重要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专项治理行动

  1、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首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是把旅游业培育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如何真正实现这两大战略目标,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关键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而旅行社的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是现在旅游服务质量中的难症、顽症,极大地影响了游客的满意度,不解决这个问题,让人民群众对旅游业更加满意就是一句空话。其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是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的要求。王岐山副总理12月6日就解决旅游市场秩序长期失范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旅游部门要特别加强对法不责众问题成因的调研、分析和思考。对旅游市场长期失范问题主要表现的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就是旅游行业坚决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批示的一项具体举措。第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是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的要求。国家旅游局专门成立监督管理司,各地旅游管理部门专门设立监督管理处,从职能部门的名字上就赋予了旅游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职责。对严重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质量问题,如果旅游监督管理部门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就是失职。第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要求。中国旅游业“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旅游转型升级的总体方向,是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如果“十二五”期间“零负团费”的低价运作模式得不到有效遏制和扭转,旅游规划中的“质量效益型”发展就不可能成为现实。

  2、抓住重点,确保专项治理行动稳步推进。今年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在三个方面,即旅行社的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这也是困扰旅游市场多年的突出问题。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部门职能交叉和责任推诿的体制问题,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也有旅游企业自身缺少诚信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问题,以及消费者不理性贪图便宜的因素。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按照邵琪伟局长提出的“往深处抓、往实处抓”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善于发现和把握工作的关键环节。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广告的监控,一旦发现恶性价格竞争和欺诈游客等不法广告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理。要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监督检查,督促旅行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游客签订并严格履行旅游合同,坚决打击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违法行为。对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受让、租借许可证,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个人以部门或个人挂靠承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要加强区域分析,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重点区域,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同时从各种渠道收集到的旅游投诉和同行反映的问题中,挖掘重点企业和重点线路进行监管,确保专项治理行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3、明确要求,形成专项治理行动整体效应。一是加强服务,加大引导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目的是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牢固树立服务的理念,为消费者服务,为旅游企业服务。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着力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规范服务。国家旅游局将在一些省区市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旅行社分等定级的国家标准,以促进旅游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二是加强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各级旅游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行业监管和纪检监察工作互动机制,将专项治理行动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下级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行政监察。国家旅游局将加大对各省区市专项治理行动的督导力度,对影响较大的案件直接跟进办理。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推委拖延、行政不作为甚至是包庇、袒护违法违规者等行为,要依照纪律和法律予以坚决查处,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国家旅游局纪检监察部门将会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把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全国旅游行风建设的重点,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三是落实条例,加大处罚力度。《旅行社条例》颁布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在落实上做了大量工作,但还不到位。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在条例中都是明令禁止的,处理起来有法可依。可是现在这些现象依然在各地普遍存在,这说明我们的监管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在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各地一定要按照《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处罚力度,对长期严重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一定要严肃惩处。对于查出来的典型案件,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行业通报,向社会通报,增强震慑力,提高公信力。四是树立典型,加大支持力度。一个行业要想走上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就必须有一批优秀的引领企业。因此,各地在处理不法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同时,也要下功夫挖掘一批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和服务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树立行业好的典型,在政策、资金、宣传、培训等各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效应和榜样力量。

  (二)稳步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1、以标准化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标准化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引导和规范旅游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从1988年我国颁布实施饭店星级标准以来,标准化对引导和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发挥旅游标准化的作用,拓展旅游标准化的综合效应,国家旅游局于去年正式启动了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并确定了首批78家试点单位,包括1个省、10个市县区、67家企业。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有序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涉及的领域多,是一项技术性要求较高、组织协调难度较大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按照已经确定的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标准化工作对旅游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着力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扩大旅游标准覆盖领域,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培育旅游品牌,通过标准化手段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2、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标准化为手段,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开展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是全面落实意见的一项具体措施。这项工作对旅游行业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是标准化由点向面拓展,着眼于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旅游目的地一个新手段,因此工作中需要创新和开拓的领域还很多,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深化,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旅游发展中的规范、提升和引领作用。

  3、加强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在旅游行业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对于提升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整体推动我国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今年是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的攻坚之年,也是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的收获之年。今年年底,国家旅游局将统一安排对各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评估验收工作。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要不断创新工作手段,通过试点工作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旅游标准化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树立标杆,以点带面,逐步在全行业推广试点单位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为进一步推动各项旅游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规范旅游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发挥更加积极重要的作用,使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三)积极探索导游体制改革

  1、导游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导游是我国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旅游服务的重要岗位,是旅游业的形象和窗口。改革开放以来,导游为推动我国旅游业发展,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做出了很大贡献。推进导游体制改革,提高导游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是新时期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满足游客更高要求的需要。在旅游服务的各个链条中,导游服务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一个好的导游,可以在旅游中有效地传播先进文化,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给游客带来美好的享受和回忆。反之,一个表现不好的导游,则会让游客对整个旅游的印象大打折扣,对旅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推进导游体制改革,也是稳定几十万导游队伍,保障导游职业发展,夯实旅游人才基础的需要。在所有旅游从业人员中,尽管导游的数量不是最多的,但其影响力却是最大的,也是最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因此,如何稳定导游队伍,并使其在行业中得到成长和发展,真正为旅游业的发展贡献更大力量,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一件事情。

  2、导游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导游队伍的迅速壮大,导游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一是劳动保障机制有待健全,部分导游甚至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固定薪酬、没有劳动保险,有的旅行社只向导游派任务却不支付劳动报酬,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服务机构不为导游提供劳动社会保障,有的甚至要求导游垫付、支付游客住宿、用餐、游览、交通等接待费用。二是导游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不少导游的专业能力与旅游发展、游客要求不相适应,有的由于收入问题,将导“游”变成导“购”,导致游客不满意。三是导游队伍结构有待调整,现在全国取得导游资格证的人员已经达到70多万人,但实际上真正在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只有60多万人,并且大部分是初级导游、新导游。而实际从事导游的人员中,大多数都挂靠在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属于旅行社管理的还不足三分之一。导游队伍的这种结构已经难以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有待改进。这些问题汇集在一起,使得推进导游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3、导游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导游体制涉及到旅行社的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的重新定位,事关从业人员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改革的任务非常艰巨。尽管困难很大,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还是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力争取得一些实质性的效果,为全国层面的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借鉴。两年来,国家旅游局一直在对导游体制改革问题进行调研和思考,希望在建立合理透明的导游薪酬制度、规范监督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完善导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等方面找到切实有效的途径和办法。此次会议也希望听听大家对导游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弄清导游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出路。

  三、周密部署,努力做好“十二五”期间的旅游监管工作

  “十二五”是我国旅游业培育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黄金发展期和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转型攻坚期,旅游监管工作必须为旅游业发展保驾护航,为实现两大战略目标奠定质量基础。对于“十二五”旅游监管工作,各地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一)全面强化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核心地位。从国家旅游局制定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以来,旅游监管工作的核心就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包括提升旅游目的地质量、提升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提升旅游行业自律水平、提升国民旅游素质等各个层面。“十二五”期间,我们仍然要紧紧抓住这个核心不放松,以满足旅游者需求为导向,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体系为基础,将旅游监管工作更好地统一到改进和提高旅游产品质量、经营服务质量、市场环境质量、公共服务质量上,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旅游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旅游市场秩序逐步规范。

  (二)全面推进法规、标准和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旅游监管工作一是要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二是要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和规范,否则监管工作就不可能到位。目前对旅行社我们有条例,对饭店有星级标准。星级饭店之所以有这么高的知名度,就在于我们一直以来比较严格地执行星级标准和星评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星级标准和星级饭店的权威性。去年一年,就摘了8家五星级饭店,在行业引起强烈反响。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抓紧制定、修订旅游监督管理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更要抓落实。

  (三)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对旅游监管工作而言,检查什么,行业就会关注什么。因此,加强对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服务的现场检查,实现检查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督促、指导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贯彻落实,是保证监管工作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手段。各级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和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善于运用监督检查这个手段,坚持常规检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部门内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力争取得实效。

  (四)全面加强旅游质量宣传引导。旅游监管工作要加强质量宣传引导,树立旅游业正面形象,引导旅游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规范经营管理,完善质量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引导游客树立“品质旅游”观念,理性消费。转变旅游形象,增强质量意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都有一个过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旅游质量宣传和引导,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种手段,常抓不懈,立足形成长远影响和叠加效应。

  (五)全面加强旅游监管队伍建设。做好旅游监管工作,队伍是基础。各级旅游监督管理部门一定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牢固树立为旅游者服务、为企业和员工服务的观念,塑造监督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对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旅游监管工作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邵琪伟局长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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