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 2018-11-11 17:37:44 人气:35
按照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成规服办[20xx]12号)的要求,市林业局对本部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完善,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
20xx年10月20日,市政府召开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动员大会”,发出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xx]38号文件)。会后,市林业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进行认真研究,确定了本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进程,切实抓好林业职能的重新定位和转变,进一步突出培育市场、经营和管理森林资源、服务社会的职能;归并、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完善办事程序和监督程序;坚持依法管林,积极探索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新机制,实现林业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转变;建立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绩效考核、社会评议制度,使林业管理工作实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实现林业审批事项和面向社会的各项服务信息公开。局党组会议决定成立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对机关各处室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进行了具体的目标分解。
20xx年4月,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xx年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xx]48号)发出后,市林业局党组再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成委发[20xx]38号、成府发[20xx]63号文件、成府发[20xx]48号文件的综合要求,提出了本局贯彻“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及纠风工作大会”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和具体措施:
1、调整充实了局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领导小组;
2、形成了《成都市林业局贯彻市政府20xx年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览表》;
3、全面实施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各项配套文件;
4、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局的公务员培训、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规范;
5、全面实施透明政府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
6、抽调专人负责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信息、简报的采集、编辑、报送工作;
7、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信息的拟写、报送纳入本局专项目标进行考核,保证本局上报的各项信息、简报、工作动态等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认真完成各项制度设定
按照成委发[20xx]38号文件确定的任务、时限要求,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对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解,明确了承办处室和具体的责任人,明确了具体的完成时限。
市林业局各处室按照各自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在研究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本局职责,借鉴了市公用局、市工商局等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组织完成了相关文稿的拟写、论证工作,提交局务会议审定后,分两次按期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成都市林业局关于报送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的报告》(包括:《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成都市林业局办事流程导引图》、《成都市林业局工作规则》、《成都市林业局职位设置说明书》、《成都市林业局职位代理实施意见》等)。
按照市政府、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安排和报送时限,市林业局按时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梳理、优化办事流程与验收论证、行政许可清理、本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代拟稿)》、城乡一体化绿化研究文稿、贯彻“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及纠风工作大会”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和具体措施的报告、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信息报送等项工作任务的文稿报送。
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一)优化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1、按照市政府关于进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的要求,市林业局组织专门力量,对经市政府确认保留的10项林业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办事流程进行了认真研究,重新进行优化,进一步简化、规范了办事流程。
2、按照市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20xx)第16号《督办事项通知》的要求,市林业局对本局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等进行了再次梳理,经认真研究,市林业局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1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对林业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进行再次优化,把过去确定为“承诺件”的《木材运输证》等审批事项改为“即办件”,把《野生动物猎捕证》的办证时限由过去的30天改为10天。政务大厅现场办结率提高到75%,超过规定的50%标准。
3、按照市政府目督办[20xx]第58号《督办事项通知》的要求,成都市林业局于20xx年4月16日组织召开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专家、投资者验收论证会,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环节和办事流程进行了逐项验收。验收结果和专家、投资者意见的采纳情况已按时报送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始运行以来,市林业局结合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前后三次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优化,每一次优化结果都简化了办事流程,减少了办事环节,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为市民提供了《林业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设置了规范化的文本填写范本,提供了各类申请书的电子文本供下载,实行窗口接件办事的“一次性完整告知制度”和“承诺制”,极大的方便了投资者,提高了行政效率,在行政管理的理念、措施上真正体现了为民办实事,方便投资者的目标。市林业局窗口的审批事项办结率、服务质量一直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并多次受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表扬。
(二)研究制定本部门《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
20xx年10月以来,市林业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制定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准时报送了《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成都市林业局办事流程导引图》、《成都市林业局工作规则》、《成都市林业局职位设置说明书》、《成都市林业局职位代理实施意见》等文件。按照《成都市林业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市林业局职位职责设置意见》的相关规定,逐步组织实施。
1、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和优化配置的要求,对机关内部人员进行了必要调整、充实。
2、组建了市林业局“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重点负责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收集整理、包装、招商融资等项工作,运行情况良好。
3、全面实施森林防火区域负责制和权属负责制,建立起了层层负责的责任网络管理体系。全市第一次召开防火现场演习会;第一次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高风险时段林区戒火通告;市目督办、市林业局第一次联合下达了防火专项督查目标。增设了一批防火设施和器材,加大了防火安全的督查督办工作,消除了不安全隐患,确保了今年的防火安全。
4、面推行退耕林工程“一档、两证、三图、六卡”的规范化管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国家要生态,社会要效益,民生要吃饭”的关系,大力发展林产品龙头企业和替代产业,增加退耕农户的收入,确保“退得下、还得上、能致富、不反弹”政策落到实处。
5、合行政执法前期调研工作,拟将分散在各业务处室的林业行政执法权限交由一个部门行使,组建“成都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行使林业行政执法的所有权限(包括森林资源管理、木材运输、木竹材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经营加工、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森林防火、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以及森林公安按照法律授权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推行规范化的执法文书,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内审制度和执法监督制度,对林业现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和规范,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案件备案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各类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切实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