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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服务标准合同范文

时间: 2018-11-15 10:28:39    人气:46

  篇一:保洁服务合同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北京市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北京保洁服务中心

  负责人: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已经就本合同下位于北京市日常保洁事宜服务有关事项达成意向。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名称:保洁服务

  2.所在地:北京市

  3.作业面积: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服务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8:00。

  第三条 保洁费用

  保洁服务费用为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转账方式于次月 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月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

  2. 合同履行完毕,乙方享有在合同期限内获得服务费用的权利。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开具有正式发票和收据。(注:发票和收据由乙方提供)。

  3.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北京 保洁服务中心

  开户行:

  账户名称:

  帐号:

  第五条 具体保洁项目

  1.每日清洁:甲方所有办公区域、办公楼内会议室、合伙人房间(如合伙人需要)、咖啡厅、楼内卫生间、洗手盆及周边下水道、门窗玻璃、大理石墙面、桌椅等。

  2.定时保洁:卫生间、洗手间每十分钟清理一次,包括但不限于清扫、擦拭、冲洗、消毒、除臭等。

  第六条 工作总结与计划

  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三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计划报告甲方。

  第七条 质量承诺

  1.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完成保洁服务,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

  2. 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实际上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警告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3.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人员安排 1.乙方在本区域内服务总人员不少于叁人。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知乙方增减人员,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安排人员。

  2.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

  3.乙方员工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4.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第九条 原料与设备

  1.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绿色环保用品、用具(品牌),保洁用品应及时更新保证卫生。

  2.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3.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监督检查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乙方应当保证其服务质量的,清洁完毕应主动邀请甲方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进行重新处理,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如不满意乙方保洁员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

  4.乙方应积极采纳甲方在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乙方工程进行中,如发现甲方物业材质有破损迹象,应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安全防护

  1.乙方有权按照自己的保洁服务方案进行服务的权利,乙方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2.乙方应确保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均为与乙方有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乙方员工或有委托关系的人员,乙方委派的人员与甲方不视为构成任何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其接受乙方的统一领导和劳动管理,并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后结束为甲方的服务,并将根据乙方安排另行从事乙方承接的其他项目服务工作或其他乙方安排的工作。如乙方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20%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须双方协商,并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 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 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 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

  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3年。

  篇二:保洁服务合同范本

  甲 方: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

  联系电话:

  乙 方: 呼和浩特市合锦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

  联系电话: 0471—3970716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提供日常保洁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项目地点、时间

  1、 地点: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

  2、 时间:乙方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由于工作安排造成的加班或乙方原因造成的加班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范围:“ 住宅小区 项目物业管理范围内。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内所有公共道路、服务设施、设备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清洁(重要设备机房及规定之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之道路、走廊、洗手间、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区、会议室、展厅、扶梯、公共墙面、2米以下外墙及玻璃、各种标识系统等。

  三、 服务标 准

  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甲方标准双方协商制定。

  四、派驻人员要求

  1、 身高不低于 150 cm以上。

  2、 年龄18 至 6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未受到刑事处罚。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 身体健康(需有近期内健康证),五官端正。

  5、 能说流利的普通话。

  6、 派驻保洁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考核。

  四、 各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乙方的日常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及检查权,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方,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物业合同要求质量标准;

  2) 甲方有权教育乙方人员遵守物业保洁制度,共同维护住宅小区 项目内外环境,爱护设备设施;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如甲方对乙方保洁员服务不满意,可责令乙方调换保洁员;乙方应无条件的在5日内调换。

  5) 甲方有对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6)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7)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面积不超过 20 平方米,但不提供住宿场所;

  8) 甲方有权利聘请其他服务商,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外有偿服务项目,提供服务,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推托、阻挠。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派驻甲方现场的负责人,业务上受甲、乙两方领导。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清洁服务,并严守安全作业规范。

  3) 乙方负责在所有保洁员上岗前2日,将派驻甲方保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人员基本信息提交给甲方,经批准后方可上岗。

  4) 乙方为保洁人员提供上班时穿着的统一工作制服以及保洁工作所需的器械、装备等,并承担费用,服装样式须统一。驻场保洁员应按甲方要求衣貌整洁,佩戴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须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5)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6) 乙方须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检查、加班调度及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日和25日之前将上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7)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以外,没有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保洁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8) 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乙方保证所有上岗的保洁员均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等,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维护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9) 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10) 乙方为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保洁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甲方及相关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相关人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11) 乙方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大、小垃圾袋,香球,光亮剂、清洁剂等,并自行承担费用,对于化学药剂等危险物品应尽到充分的保管义务和安全注意义务。

  15) 合同履行完毕,乙方享有在协议期间内获得服务报酬的权利;

  16) 本合同服务范围之外的收费服务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原因(包括物价上涨)进行调整。

  五、保洁人数、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保洁服务费按前期2000.00 元/栋/月计算,共计接收9栋居民楼,月保洁费用共计人民币2453x9=22077元/月(大写:贰万贰仟零柒拾柒元整)。

  2、外围保洁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11500.00元/月(大写: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3、住宅小区项目前期保洁服务费用为:22077+11500=33577.00元(大写:叁万叁仟伍佰柒拾柒元整),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增加服务项目及工作区域费用另计。

  3、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月 5 日前对乙方进行评估,甲方根据评估分数支付相应的服务金额。甲方以支票方式于每月十号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向乙方支付上月的保洁服务费。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开具有效的正式税务发票据实结算费用。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10 月 14日至 20XX年 10月 13日

  七、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

  1、 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增减服务项目,增减服务费用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方式解决;

  3、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 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同乙方的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4、 乙方发生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八、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约定服务标准), 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合同月服务金额2%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如果每 1个月内,出现5次,则甲方可解除同乙方之合同,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 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任何义务,甲方可请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合同总价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3、 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费用、违约责任,甲方均可直接从合同总价款中核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责任或义务,乙方应在3日内按照约定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甲方承担总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如在上述期限内仍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再向甲方承担总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5、甲方无故不按时结算服务费用超过七日,交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费用为按日支付当月费用之总价额的2‰。

  6、在与乙方配合时,甲方不及时或推委,甲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8份,甲执6份、乙执2份,8份合同俱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三:保洁服务合同

  财信·城市国际物业保洁服务合同

  甲方: 重庆财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兴业大厦2楼

  联系电话:023--67675901 传真: 023--67675901

  乙方:重庆帛霖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九龙坡区柳背桥树语城4栋18-5

  联系电话:023--62892991 传真: 023--628929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部分物业项目之清洁综合服务。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乙方承包项目及范围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管理的的现有10栋住宅楼室内外公共区域、物管办公室、服务中心,商铺、地下车库等的日常保洁工作之综合服务业务;

  第二条 财信城市国际项目清洁服务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

  1、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共用设施及共用部位(场地)的清洁卫生;

  A、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包括大堂、门厅、电梯间、消防楼梯、天面、楼梯间、走廊通道、架空层、地下室、车库等;

  B、道路、沟、渠、池、井、庭院灯、标识牌、地下自行车库、地面及地下停车场等;

  C、物业办公室、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公共洗手间、为业主免费提供的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2、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业务管理范围的垃圾收集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3、乙方清洁卫生服务范围包含外墙(三米以下,不含底商铺面、广告牌)。

  第二章 乙方承包方式

  第三条 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等的承包方式,乙方需自行配备的保洁设备设施及用品包括:

  1、高压水枪、大理石清洁机、拖地机、吸尘机、垃圾车(含打气筒)、洗地机(三合一)及保洁推车等相关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设施;

  2、水桶、铁锹、扫帚、簸箕、拖把、刷子、垃圾袋及其他日常保洁易 耗品;

  3、保洁、保养、消杀所需洗涤剂、消杀药水、消杀用具、药品、清洁 保养剂等消耗品。

  第三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无偿提供仅限于服务区域内保洁工作所需用的水、电,但不承担其它任何清洁保养所必须的设备、工具、清洁材料等物品的供应。提供工具房2间供乙方放置清洁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作期间休息之用,若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 甲方有权监督管理乙方的清洁、保养等服务质量及工作方法和服务礼仪,每年组织对乙方的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审核,以确保乙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服务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六条 要求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小区的清洁卫生,对破坏小区清洁形象的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屡次违章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卫生质量,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现场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限期整改。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及建议,应给予全力支持;

  第八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专业人员的技能予以评估,发现乙方人员不称职或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九条 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第十条 甲方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保证乙方按照标书、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要求运作;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数量和工作质量,并有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环境部作业文件》、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及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之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有权按附件《清洁服务质量评审细则》规定内容处罚。对不符合甲方规定标准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十三条 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规定,每月认真、客观填写《综合考核表》《工作验收单》等并经乙方确认后,以此为依据按时向乙方支付当月保洁费;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时间,临时调用本小区乙方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清洁保养相关之工作,但须知会乙方现场负责人;

  第十五条 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更换保洁员及主管,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第十六条 甲方严禁乙方雇用非法劳工,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因此遭受牵连,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如果乙方故意拖欠其员工的工资,而劳动局认为该项欠薪应追讨者,则甲方于乙方未能发放上述拖欠工资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费用中扣除上述欠薪,以缴交劳动部门,凡所代缴此类薪金的款项,得视为依据此合同而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

  第十八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工作过程中与业主间的关系。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之各项作业标准(具体标准参见合同附件之相关规定),为甲方提供专业清洁综合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甲方物业项目之清洁人员。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

  法乱纪或违反甲方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管理架构及工作人员相关资料,按照甲方定编人数41人(其中清洁工人40人,现场负责人1人),此人数根据甲方要求适时调整;乙方人员必须定岗、定责、定区域、定质量,必须将定岗方案报甲方备案。乙方应选派素质好、服务热情、形象较好、身体健康且年龄在男60岁(含)以下、女58岁(含)以下之专业人员(包括驻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包括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工作日记,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进场/履行新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保洁服务详细工作实施计划及管理方案,包括项目月清洁用品和用具总清单、机械设备配置清单,并按照甲方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要求,所使用的清洁用品等符合相关要求;保洁人员工作时的安全防护要符合甲方执行体系的相关要求;保洁时对存在危险的情况要有安全标识;

  第二十二条 每月26日之前,根据当月现场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清洁作业计划,每月2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上月《项目保洁月度工作报告》及上月问题的整改措施,并接受甲方关于清洁计划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已制定的月度及日常清洁作业计划如需修正或调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保证现场员工月流动率不高于5人,现场主管更换频率不高于2人/年(甲方要求更换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三条 每月若有对乙方的有效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可在当月清洁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清洁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本项目所在地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相关负责人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发放薪金、福利及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负责办理下属员工的劳动用工手续,申办暂住证等。不得无故拖欠员工薪金,如发生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之全部设备、工具、清洁材料及清洁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须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或其它相关证件(健康证等)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身着甲方指定服装样式工作服、工作牌,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守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管理区域内逗留;

  第二十八条 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所、培训室等房间进行室内清洁时,不得翻阅、查看上述资料,如因特殊原因获悉上述信息,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传述、传阅;

  第二十九条 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分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甲方按双方确定的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改正;

  第三十条 乙方保洁工作时间应按甲方规定执行,小区如遇外宾或上级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参观,以及市、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对小区进行考评、检查,甲方需对保洁卫生进行突击清理,并保证检查合格;遇甲方发生跑水等突发事件时,甲方根据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无条件进行加班提供保洁服务;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充分尊重客户的生活习惯,不影响客户休息,工作时间应避开住户上下班的高峰。乙方驻场工作人员在小区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偷盗小区公共物品或业主财物。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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