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建议
时间: 2023-06-08 10:56:00 人气:145
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将企业部分信息呈现给企业利益相关者, 使其最大限度的了解企业各类信息。所谓的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 通俗地讲就是指企业如何将自身履行的社会责任呈现给公众, 并且加深公众对自身的了解。也就是会计信息的披露工具, 又称之为会计信息披露的载体, 简单地说, 是指企业在向其利益相关者披露履行社会责任这一指标时所采用的模式。就目前国内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有两种方式, 即会计型和非会计型两大类。其中, 前者是指企业传统的会计报表形式, 包括月季报表、季度报表、半年年度报表及年度报表;后者是指除去传统会计报表之外的形式, 主要是指企业运用文字或者图片的方式将其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加以描述和渲染, 呈现给利益相关者。但是, 无论是传统的会计报表型还是新型的非会计形式, 都必须遵循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原则, 主要包括:社会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充分性原则以及一致性原则。
就中国国内企业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工具来看, 披露载体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其中, 会计型披露方式包括基本财务报告 (月度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和各企业自行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非会计型披露方式主要包括上市公告、招标说明书、公司网站等等。
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披露缺乏一定的统一性
笔者通过对国内138家企业进行了网上问卷调查。据不完全统计, 在所调查的样本中, 大多数企业采用了文字加数字的披露方式, 此种披露方式的优点就是清楚、明了, 容易使企业利益相关者一目了然, 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弊端, 即在编制的过程中耗时耗力。总的来说, 这种文字与数字相结合的披露方式存在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 令人担忧的是, 被调查企业有超过67%的企业披露很少或者根本不披露自身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这一现象的产生, 很大的原因归结于在国内尚没有形成一个标准化、统一化的披露体系, 所以, 各个企业在披露相关信息时标准不一致, 所披露的内容要素也不尽相同, 充分暴露了披露信息的不充分性。由此, 也导致了企业趋利避害的思想, 也就是企业在向其利益相关者披露相关社会责任信息时, 尽可能多地披露对自身有利的事件或者行动, 很少或者巧妙的避开对自身发展不利的信息。具体说来, 国内某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这一指标时, 采取了较同行业高的总资产、企业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作为披露重点, 则对于员工福利、股东责任则用较小的篇幅一一带过, 语言模式化较强, 缺乏实质性的内容。
(二)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缺乏一定的主动性
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还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所以, 在执行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被动的现象。由于深受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传统经营模式的影响, 在被调查企业中一半以上的企业尚未转变思想, 注重眼前利益, 忽视企业长久的、可持续的发展战略, 在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问题上一直持一种观望甚至消极的态度, 并没有完全将社会责任这一指标纳入其日常的管理、考核及绩效中, 取而代之的是将其作为应对政府亦或是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一种极为有效的手段。在其看来, 社会责任报告只是企业为了完成政府及其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而拼凑出来的一篇仅须文字叙述的简单的会计报告, 而不是企业自身主动地评价、主动地管理和主动地推送的结果。
(三)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社会责任会计起步较晚, 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与之对应的法律法规也呈现一定的松散状态, 可以简单地说, 国家针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上没有一个强制性的条文来要求企业实施, 也缺乏具体的披露标准、披露格式、甚至对披露的内容也没有做统一的规定。在2015年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调查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指出, 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最主要、最直接、最根本的动力便是立法, 使其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相关性资料显示,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率增长最快的国家是印度和挪威, 原因就是这两个国家都先后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报告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由此, 促进了其较高的披露率。企业本身是以经济人的身份立足于社会的, 所以, 单单依靠其自身的自觉性是远远不够的, 还应该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加大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打破现有的瓶颈, 突破企业的老旧的思想观念, 督促企业提供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体系尚不完善
首先, 社会责任会计与传统会计相比, 更多地体现在数据的不可测量性。这一差异的存在导致了社会责任会计在进行披露信息时, 确认、衡量、报告上都存在较大的难度, 因此, 如何有效的对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进行合理、科学的考量是目前面临的一大难题。例如, 在传统会计中, 所进行的会计活动都是假设其可以用货币计量的基础上进行的, 但是, 在社会责任会计中, 由于计量对象多种多样, 且复杂多变, 不仅涵盖了传统的、可以计量的会计信息, 还包含不能计量的信息, 诸如售后服务满意度、员工满意度等等;其次,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披露内容一般难以界定。针对企业发生的一项交易或事项, 是否需要纳入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范围内, 难以客观准确的反映。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意见和建议
(一) 会计型和非会计型模式并举, 并尝试统一采用会计型方式
对于企业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 主要分两种方式进行考量, 一种是, 如果可以准确的衡量并且确认数据, 则首先推荐使用定量的即会计型的披露方式;如果说这种交易或者事件不能准确的衡量和测算, 则需要采用统一的文字加以叙述, 一定要强调文字的实质性内容。这样做主要是基于如下三方面的考虑:首先, 定量分析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的优点, 定性分析则更加侧重对企业的描述和分析, 缺乏横向对比标准;其次, 采用会计型的披露方式增加符合企业会计型人才的工作标准, 也更加容易满足利益相关者对于信息的分析需要;最后, 考虑到有些会计信息根本无法采用数字型的方式来计量, 而且这种对于利益相关者来说又是不可或缺的, 所以, 必要时应该采用非会计型方式进行披露。
(二) 制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和制度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社会责任会计制定法规的标准, 加大企业的社会责任心, 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来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国家立法部门应该增强对会计法规的制定和执法力度, 已发强制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 并加大对缺乏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企业的出发力度, 使企业有被动逐渐走向主动, 从而, 有效促进企业的经营观念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三) 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
当前, 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会计信息披露标准、披露格式、等没有完善的法律规定。
而推动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最首要的标准就是必须有相关责任立法, 使信息披露制度有法可依。立法可借鉴印度和挪威, 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标准、披露格式和披露内容作出明确的强制性法律规定, 依靠政府和法律强制力做后盾, 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监管。
(四) 对国家现行会计报告模式进行适当改造
在我国, 社会责任会计应用尚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证监会应积极引导国内各公司在披露模式上尽量采取自行编制的独立报告的格式;同时对现行的企业财务报告格式进行适当的改造。可在现有年报格式中, 增加一章单独进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 实施集中化管理, 增强企业披露责任信息的透明度, 也让各公司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结语
企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 不仅扮演经济人的角色, 还要站在社会人的角度来准确分析和预测市场需求, 这就要求企业进一步规范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 重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实现企业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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