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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回来

时间: 2018-10-18 00:12:18    人气:42

晚上八点,我坐在学校图书馆窗边的一偶,静静地翻阅着心仪的书。晚风从窗外徐徐吹来,凉爽而惬意。

“嗨,你好,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我的身边响起,我从书本里抬起头,看见面前站着一个戴眼镜的清秀女孩,纤细的手指向我旁边的空座位,脸上浅笑吟吟。

“哦,可以,可以……”我一边回答着,一边手忙脚乱地将放在那个空位上书包拿到一边。慌乱间,桌上的书竟被我的手肘碰翻在地上。

女孩掩嘴轻笑,缓缓蹲下身帮我捡起了书,“喏,给你!”她轻声说道。我伸手接过书,无意中碰到了女孩的手,滑腻而柔软。

“咦,这不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吗?我在图书馆借了好几次,都没借到!”女孩看着书的封面,惊奇道。

“你,也喜欢毛姆的书?”我问道。

“嗯,喜欢,他的很多书我都看过!”女孩轻轻诵道:“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我接了一句,然后道:“既然你这么喜欢毛姆的小说,那就把这本书拿回去看吧!”。

女孩微笑着望向我,接过书,眼中星光闪动,“我叫周笛,本校中文系读大三!”,“我,我叫米栋,土木系大二。学,学姐好!”我结结巴巴道。

“噗嗤!”看见我那副窘态,周笛没有忍住,笑出声来。

钱钟书在《围城》里曾说过,男女之间的感情,往往是从借书开始的……我和周笛也不例外,从那天起,我和她便开始相识,相恋、相爱……

爱看书的女孩一般都是安静的,周笛也一样。她是一个很简单的人,和她在一起,我感觉很轻松,很舒适。

恋中的人,总会感觉时间过得飞快。我和周笛也是如此,携手匆匆度过了大学里的美好时 光,走出校门踏进了社会。

我和她租了套小房子,在这个庞大的都市里像蚂蚁一般地工作着,生存着。虽然暂时薪水都不高,但应付日常的花销还是可以的。

每天下班后,我就会到周笛的单位门口去接她,然后一起手拉着手往家走,顺路还会把菜给买了。回去后,她做饭,我看书。吃完晚饭我们就手拉着手在家附近的小径上散步,日子过得简单而舒适。

某天晚上我和周笛在散步归来的路上,发现了一只可怜的流浪狗。一路上,它一直跟着我们,直至到家门口。周笛看它着实可怜,于是就把它给收留了。给它洗干净后,我们俩惊喜地发现它竟是一只可爱的黄色拉布拉多犬。周笛很高兴,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米笛。

米笛的到来给我们的生活平添了很多欢乐,每次给它洗完澡后,它都会一边疯狂地甩着皮毛上的水珠,一边在窄小的出租房内来回四处奔跑,把我和周笛逗得哈哈大笑。

转眼间,我在公司入职已近两年了。一个副总非常欣赏我对工作那种尽心尽责的态度,他很看好我,于是就给我压了很多担子。这样一来我虽然辛苦了很多,但每月的收入也随之水涨船高。

我和周笛的手头渐渐宽裕起来之后,就退掉了之前那个狭小的出租屋,带着米笛搬到了宽敞明亮的公寓楼里还贷款买了一辆车。

秋天,我开车带着周笛回了趟老家,见了我的父母。两位老人很高兴,他们对未来的儿媳非常满意,甚至连订婚的日子都帮我们选好了。我感觉上天真是待我不薄,似乎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回城之后,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我愈发忙碌了。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和周笛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少。不知有多少次周笛想过来和我说说话,我都是头也不抬地对她说,现在正值我的事业上升期,天天有做不完的方案开不完的会,真的很忙,没事不要过来打扰我。说完我就埋头敲键盘,根本没有注意到一旁周笛失望的表情。

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周笛和我已渐渐疏远起来。直到有一天忙到很晚的我回到家看见周笛虚弱地躺在床上独自流着泪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了严重性。

原来不知哪次我们没做好保护措施,周笛怀孕了。她几次想把这件事告诉我,但看见我在电脑前忙碌的样子她只得把都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昨天下午周笛在她们单位打水时不小心在开水间滑倒,送到医院后就已经流产了。

周笛静静地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半响她开口轻轻对我说道:“米栋,我想了很久,我们还是分开吧!或许,我们早就应该分开了,只是我们自己不愿意面对而已!你好好想想,我们多久没在一起好好吃顿饭,没在一起好好说过话了!分开吧,这对你对我都应该是件好事!”。

我望着她那张惨白的脸还有那因缺水而皲裂的嘴唇,深深埋下了头。

第二天一早,我在米笛的叫声中惊醒了,这时我才发现周笛已经走了,并且带走了她所有的东西。

后来我去周笛的单位找过她很多次,但周笛都避而不见,打她电话也不接。我知道,我和她之间的缘分大概是真的结束了……

我颓然地回到了家,房间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丝生机。米笛见我回来忙跑到我身边摇晃这尾巴,不停地舔着我的手背,它似乎是在安慰我。

我已经没有心思上班了,从公司请了长假天天窝在家里,靠酒精麻醉着自己的神经,幻想可以一醉解千愁。但那都是自欺欺人的,根本没用。

一个寂静的深夜我又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倒在了地板上,不知过了多久,我恍惚感觉脸上麻酥酥湿漉漉的,睁开眼一看,原来是米笛,它是在帮我醒酒。

我虚弱地抬起手臂将米笛揽在怀里,用下巴抵住它绒绒的脑袋来回摩挲着。从米笛身上传来的热量温暖了我的身子,感觉就连心口似乎都暖和了许多。这时我突然意识到我不能再这样堕落下去了,我不应该成为这样的人!

第二天我就在网上和一个偏远山区的学校取得了联系,我要去那里做义务支教。

和父母通了电话,对于我辞职去山区的事他们都一致反对。但我已下定了决心,哪怕今后我只是做一只小小的萤火虫,也要去散发属于我自己的光。

我带上米笛,驱车驶向了千里之外的那个山区学校。我想,这么远的距离,应该会拉长思念的距离,让我忘了她吧!

不久后在那个近乎与世隔绝的小山村里,我开始了新的生活。

白天,我在学校教村里的孩子认字读书。傍晚,我便带着他们一起在沟里捉虾摸鱼,叉蛤蟆。山村里的生活节奏很慢很慢,我也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但,我真的能忘记所有吗?

每当夜晚来临时,我带着米笛静静地躺在长满青草的山坡上,风“呼,呼”灌入我的耳中,似乎它也在诉说着思念的话语。可是我听不懂它的话,也不知道它在思念着谁。

“周笛,你还好吗?”我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这个曾经无比熟悉的名字,往事如潮水般一起向我涌来。

此刻那湛蓝色天空上的无数颗星星,似乎突然聚在了一起组成了我记忆中那张思念了无数次的美丽面容,“周笛,是你吗,是你在想念我吗?”我在心中呐喊着,两颗清泪涌了出来,滴在了身下的青草上。一旁的米笛趴在地上盯着我看,它歪着脑袋,眼睛里晶晶亮的,像是什么都明白似的。

山村里的生活虽然枯燥,但我们适应的很快。米笛在这里生活得很开心,村里的孩子们都很喜欢它。他们经常在放学后来我住的地方玩,每次都会给米笛带来一些煮熟的鸡蛋和香甜的山果。

每当这时,米笛都会高兴地跳跃起来,欢快地摇着尾巴从孩子们的手里抢去那些食物,然后趴在地上大快朵颐。看着它那副调皮的贪吃相,孩子们都笑得前仰后合,纷纷上前去拍它毛茸茸的小脑袋。

“老师,它为什么叫米笛啊,这个名字好奇怪啊?”一个孩子向我问道。我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并没有说话。只有我知道,米是我的姓,笛是她的名。

寂静无声的深夜里,米笛在地上睡得很熟而我却孤独地躺在床上,思绪万千。如果当初我不是那么的浮躁,不是那么地迷离于功利间,或许现在我和周笛不会是这样的结局。如果还有机会,我真的想重新回到过去,和她好好过日子。但,现在……

这天,我正在村头简陋的教室里给孩子们读着纳兰性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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