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戏曲音乐的戏剧性和音乐性艺术论文
时间: 2022-12-16 08:37:26 人气:94
戏曲音乐的创作不像歌曲、乐曲的创作那样“海阔天空”,它的创作要有一个大前提,这个大前提不是别的,就是你那个剧种自己!这就是戏曲音乐的特性。
在西洋音乐概念中,曲调的旋律性差就等于音乐性差。而在中国音乐概念中,节奏上的鲜明变化(不是没有旋律),即板头好,也是一种音乐欣赏。中国的说唱艺术(如大鼓、单弦)讲究嘴皮子、板头上的功夫,节奏鲜明,咬字清晰,既有音乐性,又有戏剧性。
音乐艺术到戏曲中来,本来就存在着矛盾———如果过分强调戏剧性,就会把音乐性损害;如果过分强调音乐性,也会把戏剧性破坏。如何把这一矛盾解决好,既发挥音乐性的长处,又不失其戏剧性。
从我国戏曲创作和演出的长期实践中,在解决戏曲音乐的音乐性和戏剧性的矛盾方面,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道路。著名戏剧家张庚在论述这个问题时,总结了五条:
一、戏曲音乐的音乐性和戏剧性的矛盾是在戏曲综合性的大前提下解决的古人有“以歌舞演故事”之说,请注意:戏曲综合性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一切艺术手段都是为了表现戏的内容,而不是为了显示某一艺术手段。
二、充分考虑中国语言特点
中国语言是单音字,所以,同音的字和辞比较多,声音相近的字和辞更多。如果咬不清字,分不清四声,就无法听懂。因此,我们在创腔、润腔时要充分注意唱词的四声趋势,才能创作出优美的旋律。不仅如此,中国语言中的方言,更应引起我们的注意———同一个剧种到了不同的地方,就会派生出不同的腔调,从而形成不同的剧种。
南北曲因各自地区语言不同,致使它们的唱腔所用的音阶也有差异:南曲为五声音阶;北曲为七声音阶。
充分注意语言特点,就会忘记旋律美吗?不是的。戏曲音乐的美学标准是“字正腔圆”。既要求字正,也要求腔圆。艺术实践证明,在我国戏曲音乐中,每个时期都创作了十分动听的腔调。
三、语言与旋律的结合
西方音乐界某些人认为:注意语言特点就不可能创造美好的旋律。奥地利音乐理论家汉斯立克在《论音乐的美》一书中写道:“歌剧的作曲家必须忠实于情景而不是忠实于词句,假如他找到更好的音乐语言,那他可以不理睬歌词”。他们认为:音乐性和戏剧性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不是牺牲这个,就是牺牲那个。而作曲家迁就歌词,就一定产生不出美好的旋律来。
中国戏曲音乐解决语言与旋律的方法是:既要求音乐充分照顾语言的特点,又要求唱词充分照顾音乐的特点。曲作者在为一个剧本创腔时,总是一面仔细研究唱词的平仄和辙韵,一面对唱词提出修改意见或自己动手修改,尽量做到词和曲的完美结合。
四、结合剧情创腔
首先,注意表现人物性格;其次,注意把重点唱腔安放在戏剧高潮处,因为戏剧冲突最关紧要的地方也是音乐高潮所在。
五、戏曲音乐中的抒情性和朗诵性
在戏曲音乐中,抒情性和朗诵性不是截然分开的。在抒情的唱段中并不完全排斥朗诵的因素,而在朗诵性的唱段中也可点染上旋律性优美的乐句。既要求唱腔有感染力,又要求唱词容易被观众听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