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传播中新闻道德的负效应缺失论文
时间: 2022-12-16 06:26:24 人气:133
第四媒体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后,这一突破传统媒介经营方式的传播载体,同时给予新闻传播结构以重度刺激。该变革表现为网络新闻样态与表征依托其特有的传播方式得以展开。有鉴于新的传播方式部分削弱了 把关人的主导性地位,将社会规范的不可控缺陷有所放大,这使得大众传播所占比例越发突出,其相对性与双向性进一步推进了传播范畴、层次、类型的完整发展。这种消解舆论霸权,搭系传播功能的强化,使得新的传播媒体能够开拓人类传播史精神界域。从传播的方式去辨析与传统的新闻媒体区别,研究者会发现,网络新闻传播能够更加突出传播类型的实用性与娱乐性功能。这一优势的存在依托于网媒可以最大程度的隐匿传播主体的身份,并且在传播的同时不受现实环境与虚拟环境的过多限制。其时空与形式的自由度可见一斑。而这些突出的构成优势使得传统传播媒体部分被迫让出原有的传播主体位置,并使得网络传播逐步占据传播媒体的首席交椅。然而,与其他技术进步相类似,网络传媒同样具有两面性,这种发展传播研究必须以强大的发展政策和计划去规避,而由网络传播所带来的网络新闻传播的道德缺失的相关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
1980年代后,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给予新媒介语境无限活力,这种数字媒介以及由之形成的网络媒体生态,对媒介设计运动下的新闻传播影响甚巨。通过网络新闻生存背景和表意体制两个核心层面进行彰显。从外部生存背景讲,新闻传播的数字媒介化对社会文化生态的全方位渗透导致了新闻传播结构进一步向其倾斜。这种数据化的多媒体传播学理立场的确立。从技术媒介本体上能够在社会规范的表现方式上寻找漏洞。通过对权力型社会规范的部分规避,部分忽视社会控制中的内在软手段,部分把关人降低了网络新闻传播中的自觉性、觉他性。这种表意体制对于道德、习俗、宗教维系度的大大降低。导致了网络新闻的可信度为受众群体高度关注。这具体表现在,忽视道德规范体系的结构模式,借助网络平台传播信息的多媒体化、个性化、及时效性,通过传播的主体隐匿手段,完成与受众的快速交互。其内容传播以吸引受众点击率作为主要目的,罔顾新闻舆论的主流导向,或随意将一些道听途说的消息发至平台。
有鉴于互联网信息的海量性,数字媒介的这一广泛覆盖的优势,使得在网络上流动的信息大大超越传统信息交流的广度,同样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数字化信息无损耗存储、传输的特征,加之网络部分新闻传播主体借助网络新闻信息获取周期较短、传播速度较快的特点,进一步降低把关人功用,使得诸多未经过亲自调查、道听途说来的虚假新闻在网络上传播蔓延,极大损毁了新闻作品的真实性创作立场,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在诸多传者与受者力图模糊界限的同时,良莠不齐自然使得其负面效应进一步增大。期间所裹挟的利益纠葛进一步复杂了受众群体获取与鉴别有价值信息的网媒环境,另外也不可避免的对其他传媒造成了不可小视的暗示性影响。研究者认为,网络传播是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继承,作为大众传播的一个位面,网络传播道德表现为新闻传播的职业道德。这种网络传播道德的人际传播方式对受众群体影响极为广泛,相对网络新闻传播的自由性和开放性,不良网络传播媒体就会使广大受众群体的思想受到影响,并形成错误的价值取向。研究者认为,维护网络新闻的真实性立场应该成为网络媒体必须直面问题。
当今网络媒体的商业化特征走向愈发明显,而表达自由与社会控制之间必然存在相当强大的矛盾,由于网络的共享初衷,使得运营的商业化思路的建立,能够使传播主体在营造虚拟空间的同时,在利益驱动下部分网络新闻传播主体就会将虚拟空间根据资本的需要进一步虚拟。从发展传播研究理论观察,即指在没接射击运动中,过度依赖市场因素的诱导,这具体表现为,信息获取量的越发丰富,相反对现实世界了解的则越倾向贫瘠。网络媒体的过分利益化给新闻界带来了一种新闻报道的新模式:即追求丑闻化、片面化、简单化、戏剧化。在以新闻真实性、启蒙性作为原则的同时,必须坚持综合报道社会中的各方位新闻事实,防止负面信息和垃圾信息过剩给社会普通大众带来的更多的不良影响。网络媒体新闻报道异化的结果是网络媒体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能力降低,因为公众不可能永远被愚弄,他们终究会意识到网络媒体的虚假性、新闻报道水平的下降,从而改变对网站的评价并降低其公信度。而网络媒体一旦失去公信度,其存在的正面意义也就没有了。研究者认为,网络传播媒介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新闻传播道德负面效应产生的严峻现实。这就要求新闻控制群体能够把握新闻传播结构中的各个环节,抓住网络革命带来的历史机遇,并提出相应的对策,采取必要的措施,在社会规范的体系下,净化整个信息传播的大环境。从而为广大受众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新闻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新闻传播的负效应,扩大网络新闻传播的积极效应。